痖弦,台湾著名诗人,本名王庆麟,1932年生于河南南阳,1948年11月随学校流亡离开家乡,1949年8月赴台。从1951年《我是一勺静美的小花朵》始,痖弦渐以诗名盛。这位河南南阳黄土地上淘气撒欢儿长起来的娇憨少年,藉由命运的拨弄来到台湾——“有一道银亮的匕首和幽蓝的放逐令在我眼前闪过!/于是我开始从蓝天向人间坠落,坠落”——并在台湾展开了他多彩的文学创作和人生之旅——“在她足趾间薄薄的泥土里把纤细的须根生长,/我也不凋落,也不结果,/我是一勺静美的小花朵。”
台湾著名诗人痖弦
然而,如同当年流亡的惊心动魄绝非诗中所描写得那般甜柔,痖弦也非小花朵,亦非静美可以形容。若以植物作比,痖弦更像家乡的柳树。南阳产柳树,柳树皮实易活,树枝插在土里便扎根发芽,树冠茂盛有风姿,柳条编的篮子密得能打水。痖弦便是一株在宝岛上生长得铿锵作响、蓬勃有气势的柳树。他那些不同凡响的诗作似风中曼舞的柳条,而浓密的柳荫泽被了岛上现代中文写作近四十年。
痖弦的作品中,最大的主题是故乡。1948年11月4日跟随南迁的学校离家,再回去是44年之后。痖弦回忆说:“我妈妈把烙好的油饼包在油纸里,放在我背包上。我还凶她,嫌她麻烦。因为乡下的孩子最怕父母到学校来,觉得父母很土,同学看了不好意思。我记得我走的时候好像连头都没有回,还在生气。哪里知道这就是永诀?!小孩子不知道从此就见不到大人了。”因为不知道永诀,离家时连父母的照片都没有带。多年后,某次从台北到花莲的飞机上,三毛听痖弦讲了这段故事后,为他写了《杨柳青青》。正是这样的断肠之痛,使得痖弦的诗作中不断涌现出故乡的意象。这些意象渗透在《红玉米》《盐》《乞丐》及其他诗作中,痖弦说:“我离开家时17岁了,所以对家乡的记忆非常完整。我的文学创作很多都是围绕着母亲和故乡两个主题。像我诗中的红玉米晒在房檐下、春天来了孩子们在打麦场上滚铁环,都是来自对故乡的怀念。后来我的诗歌写作中断了,我曾想过有一天我再写诗时会写什么,想来想去还是会写故乡。故乡真是一辈子写不完。而且人是越老越想家、越老越想父母。因此,一个人如果有完整的对故乡、慈母的记忆,可能够他写一辈子。当然,根据他年龄不同、艺术技巧不同,会体现出不同的风貌,这是永不止息的主题。故乡是我永难忘怀的,如一首诗中所写,‘你离家这么多年了/怎么还带着那顶破斗笠/不,那是故乡的屋顶’。现在,在我八十多岁时,我最想写的还是我的故乡回忆。”
席慕蓉说:“我每次听到他那首《红玉米》诗,‘我的在南方出生的女儿也不懂的’——就想到其实我也不懂我父亲的乡愁。他就是把这个时代的悲哀写进去了。他写了一个时代的迁徙、流亡、悲哀。”痖弦在1957年写这首诗时,只有25岁,尚未成婚,更遑论女儿。七年之后,1964年,痖弦与张桥桥成婚,1971年长女小米出生。而任谁读这首诗时,不看写作年代,都会以为这是客居南地的北人的中年怀乡之叹。
痖弦用诗来亲近回忆、抵抗现实的隔离。诗,是痖弦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痖弦说:“我常常喜欢说一句话:一日诗人,一世诗人。喜欢诗并且创作过诗的人,对于诗是永远不会忘情的。人生朝露,艺术千秋,世界上唯一能对抗时间的,对我来说,大概只有诗了。可是就这么一点点的诗作,如何能抗拒汹涌而来的时间潮水呢?我只希望能继续追寻我青年时代的梦想,继续呼应内心深处的一种召唤,并尝试在时间的河流里,逆泳而上。”虽自1967年《十月》发表后再无新作,而痖弦的诗人生活却从未停止。
我离开家去台湾时已经17岁了,所以对家乡的记忆非常完整。我的文学创作很多都是围绕着母亲和故乡两个主题。像我诗中的红玉米晒在房檐下、春天来了孩子们在打麦场上滚铁环,都是来自对故乡的怀念。后来我的诗歌写作中断了,我曾想过有一天我再写诗时会写什么,想来想去还是会写故乡。故乡真是一辈子写不完。而且人是越老越想家、越老越想父母。因此,一个人如果有完整的对故乡、慈母的记忆,可能够他写一辈子。当然,根据他年龄不同、艺术技巧不同,会体现出不同的风貌,可这是永不止息的主题。故乡是我永难忘怀的,如一首诗中所写,“你离家这么多年了/怎么还戴着那顶破斗笠/不,那是故乡的屋顶”。现在,在我八十多岁时,我最想写的还是我的故乡回忆。
我给故乡回忆取名《双村记》——一个村子是我们家的村子,一个是我外婆家的村子,中间差十二里地。我的故乡在河南省南阳县,我从小就在这两个村子间游走,稍大才去了县城。两个村子加上南阳县城就是我对故乡的全部记忆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