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京津冀三地首次联手展出“非遗”,近130件作品亮相。提交作品却未过初审的袁先生认为展览主办方市文化局违约,告到海淀法院索赔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昨天,该案开庭。
袁先生说,他选择制作北京胡同文化中的门楼模型,全部手工完成。“光砌筑门楼用的特制‘砖瓦’就有近千块。我每天早起晚睡,终于按时完成了作品,上报给西城区文委。”袁先生说,接近开展前,有关部门才通知自己,作品没有过初审,不能参展。袁先生认为,市文化局把自己拒之展览之外,构成违约,索赔经济损失8000元以及精神抚慰金1500元。
市文化局代理人不同意袁先生的诉讼请求。“首先,双方不存在合同关系,根本没有违约情况。”代理人解释说,袁先生接到作品征集公告后,提交了作品,但在初审未通过,因为经评审小组审查,作品不符合参赛要求。“而且,在征集公告中,我方已经明确说明了作品的制作及材料费用由作者自行承担。”由于袁先生拒绝调解,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