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诚勿扰》刚因为侵权官司改名了,大家熟悉的《中国好声音》也要没了?昨天(1月28日)制作方灿星制作公开宣布拒绝了“好声音”模式方——荷兰Talpa公司的“涨价”要求,让所有观众都产生了这样的疑虑。从2012年至今,“好声音”模式费从200万元涨到6000万元、数亿元,《中国好声音》制作方灿星无法接受,荷兰Talpa公司则顺利找到了更有钱的下家儿——与唐德影视签署了一份“合作意向书”。
六大猜想
灿星可能研发新模式
昨天稍晚时候灿星制作进一步强调,如果双方谈判破裂,那么灿星将自主研发全新的节目模式,制作完全原创的《中国好声音》。同时,一份疑似灿星内部人员讨论原创模式的笔记——“灿星原创《中国好声音》节目模式讨论草案”也在网络曝光。
草案内容1:“已确认转椅模式国外多档节目早已采用,非Talpa版权,设计中国风,提供互动功能。”
猜想:据悉,包括国外的交友节目《Choice》在内的多档国外节目,都用到了转椅模式,那么灿星可能借此提出质疑,从而在“原创好声音”中保留转椅道具,但重新设计是免不了,有可能推出“中国风转椅”。
草案内容2:“定制四张双人导师座椅,供导师或梦想导师。”
猜想:“原创好声音”也许会升级为“导师+梦想导师”两两配对的形式进行抢人大战。
草案内容3:在第二阶段的赛制中,“学员得分加导师得分决定战队成绩”。
猜想:第二阶段赛制可改变为导师带学员一起上场PK,导师也接受大众评审打分。
草案内容4:“现场观众投票支持数据公布,为学员(导师)选择提供参考依据。”
猜想:有可能在第一、第二阶段都增强大众评审权利,大众评审可投票去鼓励学员选择哪位导师,或者提供建议让导师选择哪位学员。
草案内容5:“现场设置性格分析师、心理分析师、数据分析师,提供选择参考。”
猜想:为“原创好声音”增加新角色,为节目增添互动效果和综艺元素。
草案内容6:“双选和导师对战模式本系灿星原创,应予坚持。”
猜想:保留《中国好声音》中已有的本土化改造内容。
新闻焦点
灿星公司发声明
昨天,灿星制作表示,研发《The Voice Of…》系列节目模式的荷兰Talpa公司先是违背国际惯例,索要高达每年数亿元人民币的天价模式费,继而又单方面撕毁合同,不顾合约中承诺的给予灿星的独家续约权,在双方合同有效期内发表声明,宣布取消了《中国好声音》节目原有的授权,并拟将《The Voice Of…》的节目模式转授给唐德影视。
为此灿星发表了声明,称“《中国好声音》这一中文节目名称,系由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联合创意命名,该节目品牌属于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共同拥有,Talpa公司无权授权任何一方制作名为《中国好声音》的节目”。“如果Talpa公司依然拒绝按照世界各国公认的模式节目收费标准,为索要天价模式费,单方面撕毁与灿星制作尚未到期的品牌授权合约,那么灿星制作保留自主研发、原创制作《中国好声音》节目的权利”。
版权转授另家公司
这份《意向书》是在上市公司唐德影视(300426)1月20日发布的公告中看到的,主要内容为:1.由Talpa及唐德影视或各自的关联公司共同设立中外合资公司,在中国(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开发和使用电视模式、商标以及其他知识产权。2.Talpa向唐德影视授予《……好声音》(“Thevoiceof…”)节目相关权利并向后者提供相关服务(以下简称“模式交易”)。
据悉,正式协议签署日期为2月8日之前。
各方说法
灿星:模式费涨了上百倍
灿星公司昨天表示,如果要拿回独家续约权,开启续约谈判,必须先承诺每年向Talpa支付高达数亿元人民币的模式费。“借助中国制作公司的‘自相残杀’,Talpa公司四年内将节目模式费涨了上百倍,模式费几乎是节目总制作成本的几倍,这是全世界范围内从未出现过的奇观。”
2012年荷兰Talpa公司《The Voice Of…》模式被灿星引进中国,按照节目模式费用占节目整体制作费5%左右的国际惯例,灿星当年向Talpa支付了200多万元的节目模式费。之后就像大家看到的那样,灿星制作的《中国好声音》一炮而红,并引发了国内音乐类综艺节目的持续狂热,而灿星与Talpa公司之间的合作也很快出现了问题。
灿星方介绍说:“按照惯例,节目模式合同一般有效期是三年,每年续约一次,但2013年灿星与Talpa公司进行第一次续约谈判时,Talpa公司突然表示,有其他公司愿意出一亿元采购《The Voice Of…》模式,要求灿星制作将模式费提高到每年1亿元。”经过双方的艰苦谈判,最终灿星以每年6000万元版权费的价格续约成功。
据灿星介绍,6000万元的模式费在这两年没变化,同时还获得了2018年之前《The Voice Of…》节目模式的独家续约权。
唐德影视:今天开发布会
今天,唐德影视将在京召开“拓展综艺领域暨与荷兰Talpa公司签约‘好声音’”新闻发布会,公司方面表示,一切问题在今天的发布会上回复,目前暂不表态。
业内人士:唐德更像“代理”
昨天记者采访了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吴先生,他说:唐德的加入,似乎更像扮演“Talpa代理公司”的角色,逼迫灿星拿出更多权益也好,分享更多版权也好,都是Talpa协约的应有之义。当然,以唐德的综艺实力,可能不会参与制作“好声音”,但作为Talpa的类代理公司,其要参与发行以及全产业链的开发。如果未来灿星与模式公司约满了,还得找唐德签。
观众:原创!!原创!!!
昨天这个消息传出后,引起“好声音”忠实观众和网友的热议,一位王先生表示:如果谈不拢要走法律程序,又是一场漫长而复杂的大官司。但从情感上,无条件支持灿星,因为灿星的确付出很多,做红了《中国好声音》。这就像买来一只羊,养肥了,买主要涨价上百倍,不同意就卖给别的土豪,反正土豪有的是。不过这也给所有中国电视人提个醒:必须原创!原创!!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