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修缮传统村落私产文保建筑(2)

2015-10-22 15:20 光明网

打印 放大 缩小

来源标题:谁来修缮传统村落私产文保建筑

探索:变更产权与成立基金

针对私有产权文物建筑修缮目前的这种困境,各方人士给出了自己的建议。浙江省文物局文物处处长李新芳认为,比较理想的状态是:当地政府、文物部门和居民之间建立一种工作机制,共同承担文物建筑的修缮保护工作;同时,中央财政对这类文物建筑的保护经费有所倾斜。

对于有些产权人不想要那些文物建筑的情况,国家文化财政政策研究基地主任、武汉大学教授傅才武说:“既然产权人认为自己的文物建筑没有用,不具备使用价值,不想要,那么可以通过产权变更的方式,将它变成国家的进行保护。”

李新芳举例说,浙江的诸葛村是旅游保护并重的典型。该村有完整的开发规划,且财政具备一定的实力。该村根据产权人的意愿,那些不愿住、不想要老房子的,就将产权收归集体,再拨给他们新房的宅基地。

其实,全国各地都在陆续进行一些文物建筑“认养”制度的探索,有些是进行了像诸葛村这样的产权流转,有些仅仅是进行了使用权的变更,但其根本目的是吸引、利用民间力量进行文物保护。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吕舟教授建议,中国应尽快建立一个国家基金,专门用于此类文物的保护。

今年两会期间,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以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提交提案,建议财政部门研究设立“国家文物保护基金”,重点补助支持传统村落中个人产权文物建筑的保护与维修。

责任编辑:梁祎(QC0007)  作者:李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