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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的IP运营经(2)

2017-03-18 10:49 中国文化报

来源标题:文化旅游的IP运营经

文化旅游产品或企业能否成为IP,在于能否提供具有人文情怀的产品、景区或主题公园,并以这种文化为理念向人们提供喜闻乐见的休闲娱乐作品和服务。依托真正有价值的IP,顺势而为,打破旧模式,开启新组合,才可以推动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文化旅游IP需要通过对目的地文化元素的挖掘、创意和商品化,有效增强旅游目的地的吸引力,加强目的地旅游商品的特色,增加旅游购物的消费,从而推动旅游目的地收入结构的优化;也可以通过文化的主题化,贯穿到吃、住、行、游、购、娱等各个环节,提高这些环节的附加值,甚至依靠文化演艺等新的娱乐休闲消费增加在目的地的停留时间,拉长旅游目的地产业链。

IP在旅游景区里可以是具体的某个景点,也可以是某种感觉。说到丽江,就会想到艳遇、放松,就会在大脑里跳跃出一米阳光;说到拉萨,就会想到天堂,藏传佛教,在大脑里跳跃出来的就是经幡。这些简单鲜明有特色元素和符号的地方文化,就是具有排他性和独特性特点的IP,赋予景区独特性,也给予了景区生命力。

文化旅游IP运营的核心是产品的创意开发,开发的路径主要有三种:

其一,基于地区形象设计的产品IP化。以日本熊本县为例,熊本县曾是新干线上很少有人光顾的地方,县里请著名设计师设计熊本熊,吸引了游客,并在互联网上形成一种风潮,这是IP形成的前奏。很多品牌商把熊本熊拿来做连接,对此,熊本县不收知识产权费,但是所有地方使用需要经过县里授权,并在熊上写“我爱熊本”“熊本很美”两句话。基于地区形象设计的产品IP化,使得熊本县一年的旅游收入达到上千亿日元。

其二,与文化产业相结合的产品IP化。海南亚龙湾热带天堂公园通过引入电影《非诚勿扰2》,吸引了很多游客。同程旅游和娱乐IP《奔跑吧兄弟》《爸爸去哪儿》进行合作,与节目中的目的地景区结合推出相关主题产品。此外,小说《盗墓笔记》中提及2015年8月17日是“张起灵回归的日子”,吸引很多粉丝在网上邀约“长白山十年之约”,一度引发吉林长白山景区的拥堵。

责任编辑:徐鑫鑫(QF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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