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靓颖之母起诉冯轲事件立案

2016-10-11 08:59 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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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卢扬 郑蕊)近段时间娱乐圈纷争不断,且往往会涉及到当事人背后的公司资产。其中,近日张靓颖母亲张桂英公开发文反对女儿婚事,指出冯轲侵吞自己和张靓颖关于北京少城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少城时代”)股份一事备受人们关注,且张桂英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冯轲告上法庭。对于该事件,昨日上午有消息称,朝阳法院目前已经立案。

公开信息显示,此次涉及的少城时代,由张靓颖及其友人于2009年成立,是唱片公司、演艺经纪公司,目前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冯轲,旗下艺人包括张靓颖、王铮亮、潘辰,曾举办张靓颖“我相信”2010世界巡回演唱会等活动。

张桂英在起诉书中表示,2012年4月13日-2013年9月6日期间,少城时代的三位自然人股东为张靓颖、冯轲和张桂英,分别拥有70%、10%和20%的股权。但在2014年7月10日,张桂英的股权发生变更,减少至占公司股权的5%。随后在2014年8月,少城时代的注册资金从660万元增至1000万元,张桂英所占公司股权比例为5%,张靓颖占股权比例为35%,冯轲股份增至60%。而在2014年11月24日,张桂英手中的股权及股东资格均被剥夺。对此,张桂英起诉要求确认被告违法剥夺其股权资格及股权的行为无效,恢复她在少城时代的股权及股东资格。

对于张桂英的说法,张靓颖和冯轲均发布文章回应。其中张靓颖表示,自己在北京的事业一直是两人共同打拼相互扶持,股权变更也是投资方建议,目前股权已变更过多次。而冯轲则回应称,因为考虑到公司实际发展融资需要,最终将股权调整为张靓颖占40%,自己占60%,只是为了经营和融资需要,本质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同时他还表示,自己已在2015年11月25日经北京汉坤律师事务所公证,所有冯轲婚前婚后财产,均归属于张靓颖与冯轲共同所有。

目前通过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网可以发现,少城时代已因“通过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在今年2月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与此同时,在该平台上查询冯轲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一共出现10家公司信息,分布音乐、演出、影视等多个领域,引发部分人的关注。

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虎表示,由于该事件目前公开的信息并不多,所以难以准确判断实际情况,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可能涉及两种情况。首先是该公司股权的转让、变更是否是在双方自愿、转让材料真实、操作过程合法的情况下进行的,因为公司股权转让需要本人确认,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才可合法进行。另外则是不能排除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导致当事人的股权被稀释,但无论如何稀释,也应存在属于当事人的那一部分,从目前张桂英表示自己手里一点股份都没有来看,该事件出现第一种情况的几率较大。

赵虎建议,虽然明星在演艺方面是专家,但公司经营方面仍存在较多专业领域,需要具备一定专业知识,还应引进企业现代管理制度,或是聘请一定专业人士、机构,而不是仅依靠自己的想法随意进行决策或改变。

责任编辑:张静(QC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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