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白石关门弟子遗产纠纷 子女状告老母整四年

2016-08-08 08:37 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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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许麟庐遗孀赢得遗产纠纷案 子女状告老母整四年 仍有可能继续纠缠

许麟庐其人

许麟庐是齐白石的关门弟子,在齐白石身边习画13年,又吸收了石涛、朱耷、吴昌硕等国画大家的笔墨技法,并将民间艺术与京剧艺术融入画作,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绘画风格。

近日,著名画家许麟庐(即法院判决书中的许德麟)遗产案的几位当事人和代理人赶到北京市二中院第三审判庭。历时4年之久的国画大师许麟庐遗产案终于等来了重审宣判。二中院认定许麟庐的遗嘱有效,判决其全部遗产由夫人王龄文继承。涉及此案的许麟庐6位子女和4位外孙女,有人当庭认可法庭判决,有人则表示要再“考虑考虑”。这意味着,这桩被外界盛传遗产总估价位21亿元的遗产案有可能还将继续打到北京市高院。许麟庐留下的72件名人字画和3把紫砂壶是该案的导火索,据估算这些遗产的总估价超过20亿元。此外,许麟庐的遗产纠纷案,还牵扯出一桩刑事案。

72幅字画三把紫砂壶

让儿子状告老母

许麟庐从事绘画六十余年,其作品不仅深受群众喜爱,在拍卖市场上也是价格不菲。2011年8月9日,许麟庐谢世,享年95岁。许麟庐留下一份遗嘱,在遗嘱中表示其遗产由结发70余载的夫人王龄文继承。

正是这份在旁人看来再正常不过的遗嘱,引发了这场历时四年之久的遗产案。2012年7月,许麟庐之子许化夷将95岁的母亲王龄文和兄长许化杰、许化儒诉至法院,要求法院裁定子女与母亲共同分割父亲的遗产。这桩遗产案由此开始了漫长的诉讼之路。

涉及此案的许麟庐遗产共有72件名人字画和3把紫砂壶,其中包括齐白石、徐悲鸿等人的画作。据估算这些遗物估价超过20亿元。但王龄文的委托代理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洋告诉记者说,实际上这起遗产案的标的额只有100万元,远不是外界想象的20亿元。“标的额会涉及诉讼费。”杨洋说。

原告质疑

父亲遗嘱与照片真实性

既然许麟庐留有遗嘱,并在遗嘱中表示其遗产由妻子王龄文继承,那么他的儿子为何还会把老母亲告上法庭?原来,许化夷等人提出遗嘱中的“许”和“麟”等字不符合许麟庐生前的书写习惯,即他们不确定这份遗嘱的真实性;二是母亲王龄文除提供许麟庐的遗嘱外,还向法庭提交了许麟庐与遗嘱合拍的照片,而许化夷等人也对这张照片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对于父亲遗嘱和母亲提供的照片,许化夷等人都要求法院鉴定其真实性。

2012年10月18日,许麟庐遗产纠纷案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审理中,丰台区人民法院认为该案社会影响较大,遂将该案移交北京市二中院进行审理。

2013年3月5日,北京市二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该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要求,许麟庐的所有子女及涉及代位继承的孙辈都被追加进该案成为原告。原告变更为8人,除许化夷外,还有许麟庐的二女儿许丽、四女儿许娥、四子许化迟及已经去世的长女许美的代位继承人丘春、丘雷、丘晴以及三女儿许嫦的代位继承人许睿。

王龄文的委托代理人、律师杨洋告诉记者说,在该案审理中,王龄文曾经向法庭提供了近50幅许麟庐的生前画作供笔迹鉴定使用,但原告方认为这些画作中只有十几幅作品是父亲的真作,其认可的比对样本不够笔迹鉴定的要求。

2014年10月13日,北京市二中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认定王龄文向法庭提供的许麟庐遗嘱有效,判决许麟庐的全部遗产由王龄文继承。对该案判决结果,原告方不服,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上诉。

2015年9月25日,北京市高院以一审程序存在瑕疵、事实需要进一步查清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将该案发回北京市二中院重审。

二中院宣判:

驳回原告等人遗产诉讼请求

近日,北京市二中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书中写道:“王龄文所提交遗嘱属自书遗嘱,遗嘱内容系许德麟明确表示将其财产全部交由王龄文所有。表述内容清楚完整,并由许德麟亲笔书写并签名及著名书写日期,故王龄文所提交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自书遗嘱德形式要件,如无相反证据,应认定遗嘱合法有效。”

对于许化夷、丘晴、丘雷、丘春、许睿、许丽、许化杰对真实性不认可并提出的质疑,法院判决书对争议焦点进行了论述。法院方面认为,王龄文除遗嘱外还提交了许德麟与遗嘱合照的电子照片,该照片经鉴定未发现有技术修改的痕迹。其次,王龄文等人在陈述许德麟书写遗嘱过程时,虽然有部分陈述内容不能完全吻合或产生歧义,但王龄文等人所陈述的基本事实一致,且能与许德麟书写的遗嘱及照片等证据相互作证。

再次,在本案中许化夷等人申请鉴定父亲遗嘱笔迹的真实性,“从2012年10月18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时当事人申请鉴定算起,各方已经有三年多可以寻找样本,在本院重新审理时各方均未能在(2013)二中民初字第02295号案件中经各方确认的全部对比样本基础上,提供任何新的对比样本。”故法院不再就遗嘱真实性问题启动鉴定程序。

北京二中院最后驳回了许化夷等人要求继承许麟庐遗产的诉讼请求。

判决书论证笔迹:

书法创作用不同名字字体写法很常见

法院判决书中就画家生前笔迹真实性问题专门有一段论述:“另外,许化夷等人还提出遗嘱中的‘许’和‘麟’等字不符合许德麟生前的书写习惯等质疑,如‘许’字在遗嘱中是‘(言字边)’字旁,而许德麟生前习惯写为‘言’字旁德简写即三点水;再如遗嘱中的章并非许德麟常用的名章等。经本院检查,在各方均认可的比对样本中,‘许’字既有‘(言字旁)’字旁的写法,也有‘言’字旁的简写即三点水的写法。另,根据一般常识,在书法创作中用不同名字、字体、写法书名落款名章均很常见,故许化夷等人的质疑不成立,本院不予采信。”

北京市二中院判决:王龄文所提交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自书遗嘱形式要件,合法有效。此外,王龄文与许德麟共同生活七十余年,遗嘱内容系许德麟将财产留给结发妻子,亦符合人之常情。许化夷等人主张王龄文向法院提交的遗嘱系伪造,因其未能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本院不予采信。

遗产纠纷案背后还有刑事案

牵出儿女不同态度

许麟庐的遗产纠纷案打了四年,在这四年当中,遗产案还引发了一桩刑事案件。

2015年,许化杰以弟弟许化迟和妹妹许娥对父亲有虐待行为为由提起刑事自诉。如果虐待罪罪名成立,被告许化迟和许娥便将面临着被剥夺父亲遗产继承权的处境。因此这桩刑事自诉案也受到媒体关注。

2015年,许化杰提起的刑事自诉案起诉被朝阳区人民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今年,许化杰又上诉至北京市三中院,三中院在7月14日作出终审判决,以缺乏充分证据为由,驳回了许化杰的上诉。

据知情人透露,在这起遗产纠纷案中,虽然许化迟、许化儒和许娥被法院分为原告和被告,但是他们三人都站在母亲一方,认为父亲的遗嘱是真实的,支持遗产由母亲继承。而被告许化杰、原告许化夷以及许麟庐的四个外孙女丘春、丘晴、丘雷和许睿则持同一观点,认为许麟庐的遗嘱是假的,反对由王龄文继承其遗产,主张分割许麟庐的遗产。

责任编辑:张嘉玉(QC0006)  作者: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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