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尚客圈(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英文简称:Be My Guest)推出的原创“为你读诗”就山寨“为你读诗”客户端的侵权事宜,近日获得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二审胜诉判决,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认定Be My Guest原创“为你读诗”微信公众号属于知名商品,山寨“为你读诗”使用“为你读诗”字样侵犯了“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判决山寨“为你读诗”运营主体立即停止在其APP名称上使用“为你读诗”字样,立即停止在其企业名称上使用“为你读诗”字样等。
据介绍,原创“为你读诗”于2013年6月1日推出,随后很快受到人们的认可和喜爱,获得媒体一年多的持续关注和报道。在原创“为你读诗”成为知名微信公众号后,山寨“为你读诗”于2014年9月也推出类似产品,不仅使用与原创“为你读诗”相同的名称,还在其APP中盗播了原创“为你读诗”独家制作的名家音频等等。为了混淆视听,山寨“为你读诗”客户端的运营公司还两次更名,由最早的“非诚勿扰(北京)婚姻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为“首善(北京)音乐创意有限公司”,后来又干脆更名为“为你读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在山寨“为你读诗”活跃的一年多时间里,给原创“为你读诗”及其运营主体尚客圈(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
2015年12月3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针对原创“为你读诗”运营主体尚客圈(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Be My Guest)起诉被告首善(北京)音乐创意有限公司(后恶意更名为“为你读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被告首善(北京)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一案,进行了当庭宣判。依法判决被告为你读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其涉案手机软件名称上、其企业名称中及其涉案微信公众号名称中使用“为你读诗”字样,并赔偿原告尚客圈(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损失人民币20万元整。之后,为你读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首善(北京)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对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表示不服,提出上诉。近日经过法院二审审理,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此次胜诉,原创“为你读诗”创始人潘杰客表示:“2016年6月1日将迎来原创‘为你读诗’诞生3周岁生日,3年以来我们一直以‘低调与克制,真实与独立,匠心与努力’作为行为处事的信条,希望在这样一个浮躁的时代,以自律严谨、虚心务实的决心,通过跨行业、跨媒体和跨艺术门类的表达方式,为奔忙于生活中的人们带去寻求灵魂自由的可能。今天迎来胜诉,说明文化传播与创业容不得半点虚张声势,必须坚守道德底线,脚踏实地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