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音乐产业遇到互联网众筹

2016-03-24 09:15 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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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美国著名众筹平台Kickstarter宣布收购一家名为Drip的提供付费音乐服务的公司,这是Kickstarter创办七年以来的第一笔收购。Kickstarter上出过很多科技产品,比如智能手表Pebble Time和虚拟现实头盔Oculus Rift的开发原型。这次对于Drip的收购,使得“互联网+”与音乐产业的关系再次引起关注。同时,现阶段国内音乐产业与互联网的结合可否因循国际案例也成为热议的话题。

Kickstarter 2009年在美国纽约成立,是一个专为具有创意方案企业筹资的众筹网站平台。作为全球知名的众筹平台,文化创意产业融资是Kickstarter平台起步的主要内容,目前也依然是其核心业务。Kickstarter平台上众筹的项目包含艺术、电影、新闻、工艺品、时尚、设计、漫画等15个品类。

Drip公司的模式类似国内推荐独立音乐的网站落网,网站提供付费音乐内容,包括进驻小众独立音乐人、独立厂牌的新专辑、音乐录像带、文字等,还包括一些稀少的录像。在付费机制上,Drip与目前的流媒体、音乐软件不同。Drip设立的机制是每个进驻的音乐人可以为自己设定一个订阅费,用户想要获得两位或更多的音乐人的音乐,就需要分别去订阅、付费,而Drip也会支付这些音乐版权费。但是这种做法也导致了Drip在经营上的困难,Kickstarter的接手不仅让Drip摆脱窘境,对于综合性众筹平台Kickstarter来说,也有助于其为音乐项目的众筹提供更多的产业链服务。

至于国内的音乐众筹,阿里音乐版权负责人表示:“音乐众筹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在两三年前就有音乐众筹。众筹的项目基本局限于一张数字专辑、一个见面会,或者类似好妹妹演唱会。这些项目并不大,不会花费太多的钱,真正的大型演唱会很难靠众筹做起来。所以基本是一些小公司在做音乐众筹项目,做得好的会卖给大公司做其中的一部分业务。从商业模式看,众筹只能作为音乐付费中的一小部分。”

从内容上看,Drip以推介独立音乐人为主。互联网的作用正是让原创的门槛变低,力量变强。在音乐产业的重新洗牌中,有不少音乐人凭借“互联网+”的东风破土而出。以豆瓣音乐为例,目前约有3万多音乐人在这个平台上聚集交流,每天有300-400个音乐作品上传,宋冬野和阿肆就是借助于这个平台走向了全国。但另一方面,便捷的互联网使得音乐版权问题愈发凸显。

“互联网=免费”的观点在中国根深蒂固,“免费”一度也成为了音乐产业的杀手。从黑胶唱片到磁带再到CD,音乐从来都是需要付费的,直到互联网出现,这也导致了传统唱片行业日渐势微。2015年7月,国家版权局发布了《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转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责令各大音乐平台在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之后各方达成协议,以2-3个月的时间为过渡期,全面清理各自的曲库。如今时限已至,几大音乐平台已纷纷下架未经授权的曲目,并开始摸索新的版权模式。这一规定被视为音乐付费里程碑式的进步。

培养消费者的付费习惯并非一朝一夕。“在国外,在iTunes购买App这种模式很容易被接受,而在国内很多人会选择其他手段获取本该收费购买的App。对于付费音乐也是如此,因此国外的商业模式并不一定能适用于国内。”阿里音乐版权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张静(QC0008)  作者:傅玛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