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京开会,部署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工作。副组长、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近些年来,一些地方对地名文化的理解不够正确,甚至轻易乱改地名,导致许多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地名快速消失。
地名既有现实用途,也是地区历史文化的标签。我国现行《地名管理条例》是国务院1986年颁布的,其中规定“地名管理应当从我国地名的历史和现状出发”,“不以外国人名、地名命名我国地名”。然而正是在这之后的30多年间,乱改地名的事情不断发生,甚至出现了贪大、媚洋、求怪、重复等现象。
乱改地名,会湮没历史。而尊重历史不应仅仅是相关条例上的原则要求,更应有程序保障。荆州市一度改名荆沙市、宿迁的骆马湖因谐音“落马湖”而改名“上马湖”,这些荒唐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更名只需要上级政府审批。要纠正这种倾向,更名不但要尊重历史,还要尊重民意,比如设立征求民意的程序,听听民众的意见,或可阻止不少地方的更名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