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正会被谁封杀?

2015-12-24 15:22 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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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和抄袭,同样都是犯法,大家对吸毒这种伤害身心的行为群起攻之,吸毒的艺人痛哭流涕写忏悔书向全社会道歉;相比之下,文艺界对伤害全社会精神健康的抄袭者的声讨太弱,平日里大家或是私下议论,或是熟视无睹,甚或同流合污。

我特佩服琼瑶告倒了剽窃她作品的于正,现在也挺“佩服”败诉的于正,因为马上他又要因为涉嫌抄袭周浩晖的小说《邪恶催眠师》再度成为被告。除了要应付新官司,于正与其他4名被告还必须在今年年内给琼瑶付清5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款,并且在四大门户网站上公开道歉。眼瞅着距离新年只剩下一周时间了,于正的赔偿款何时付给琼瑶?道歉何时发出来?

抄袭已突破行业底线

我们现在都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在经历了和琼瑶这场“声势浩大”的官司后,于正还会不会在影视圈儿继续混下去。话说这抄袭别人作品是断了别人命脉成了自己的事业,这么阴毒无德的事儿,也算是破了文艺行业从业者的职业道德底线了。

如今那些吸毒毁自个儿的艺人都成了“劣迹艺人”,被行业自觉封杀了。那么,这抄袭别人作品,毁别人前途,毁观众审美,毁社会道德的人,是不是也应该被行业自觉封杀啊?

吸毒和抄袭,同样都是犯法,大家对吸毒这种伤害身心的行为群起攻之,吸毒的艺人痛哭流涕写忏悔书向全社会道歉;相比之下,文艺界对伤害全社会精神健康的抄袭者的声讨太弱,平日里大家或是私下议论,或是熟视无睹,甚或同流合污。抄袭者声名鹊起,名利双收,在文艺圈内混得风生水起,其认同者也多,其追随者也多,批评者和受害者成了弱势群体。

不但如此,因为抄袭者能风光体面地存在,声讨抄袭行为的声音也变得很不合群。文艺圈儿里的人可能会有过这样的经历:一批判抄袭,便有人跳出来跟你说,要顺应潮流懂市场,正所谓“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不会抄得巧抄得妙”。

于正为何能这么招摇

若不是琼瑶挺身而出,于正这样的抄袭者不知还要嚣张到何日。为何他能如此招摇,甚至还成了某些媒体笔下的影视风云人物?

一是涉及著作权法对抄袭的认定过程复杂,劳心劳力,受害者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聘请极为懂行的律师方能开打官司;因为抄袭行为要由法院来认定,所以社会舆论无法真正给抄袭者施压,抄袭者也正是钻了这个空子以各种理由为自己狡辩。

二是在影视行业疯狂逐利的心态驱使下,行业规范和行业道德常会被置于金钱利益之下,只要能捞到钱,怎么干都可以。干坏事成本如此之低,那坏人可不就把坏事儿干得“风生水起”吗?外加我们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协会等机构不够完善,对抄袭行为监管不严,抄袭蔚然成风。

我们的文艺圈不断轰轰烈烈地“造神”。这些“神”,大都是特能圈钱赚钱、“玩转”产业链的“大佬”。“神”之所以能成“神”,是因为有一帮人对其顶礼膜拜,不管钱怎么赚来的,有钱就是成功。

如今于正被告倒,诸多对这种“大佬”“大神”的追随者又该作何感想?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没廉耻的脏钱,可不能让拿的人理直气壮、兴高采烈,看的人也垂涎欲滴,幽幽地想着,什么脏不脏的,分我一点儿才好呢。

责任编辑:王健岚(QN0029)  作者: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