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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关于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2)

2018-07-06 09:28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来源标题:北京发布《关于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

三、组织实施产业促进行动

(一)文化空间拓展行动

加快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发展,按照主体清晰、管理有序、体系健全的原则,完善建设运营管理体系,提升主导产业规模,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推动产业资源和配套服务设施向重点区域倾斜,优化布局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文创小镇、文创街区、文创空间等,实现集聚发展、错位发展。加强老旧厂房保护利用,按照该保则保、以保定用、以用促保的原则,抓紧开展普查登记、评估认定、规划编制等工作,通过功能性流转、创意化改造,有效盘活老旧厂房资源,建设新型城市文化空间。鼓励支持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合理开放空间,开展市场化运作。加大跨区域合作力度,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转移对接企业相关税收政策,以“产业对接、园区共建、平台合用、消费一体”为切入点,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要素自由有序流动。

(二)重点企业扶持行动

激发企业创业热情、创新活力,培育壮大多元文化市场主体。建立健全企业梯度培育机制,着力发展“大而强”,积极培育“小而优”,形成企业竞相发展的生动局面。制定“旗舰计划”,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1-2家年营业收入过千亿、5家以上收入过五百亿的龙头文创企业。实施“涌泉工程”,选择具有行业领先优势、高增长潜力、年收入亿元以上的企业,对其高精尖项目给予支持,力争5年内培育形成100家具有品牌优势、创新优势、规模优势的骨干文创企业。开展“滴灌行动”,连续5年,每年选择支持200家创新性强、增长速度快、发展前景好、规模达千万元以上的优质中小企业,重点提供投融资、专业技术、政策服务,培育“专、精、特、新”文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国有文化企业,力争到2020年,全市地方国有文化企业资产规模达到2600亿元、营业收入突破600亿元。

(三)重大项目引导行动

围绕激发资源活力、增强资产实力、强化资本动力,建立体现文化创意产业特点的项目投资引导体系。拓展开发资源类项目,围绕三大文化带建设,打造“三山五园”历史文化景区、云居寺佛教文化景区、云蒙山文化旅游景区等项目;围绕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提升大栅栏、鲜鱼口、什刹海、南锣鼓巷等历史文化街区环境品质。高效推动资产类项目,着眼打造特色文化地标、提高资产利用效益,高标准推进故宫北院、国家美术馆、中国工艺美术馆、环球主题公园、台湖演艺小镇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北京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国家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中国乐谷、天桥演艺区等项目建设。大力支持资本类项目,重点关注网络视听、网络游戏、影视投资、移动阅读、国际传媒服务等领域,支持企业并购重组、挂牌上市,提升产业规模。

(四)文化消费提升行动

加快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完善常态化文化消费促进机制,持续办好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提升品牌活动引领作用;加快推进北京文化惠民卡功能升级,集成线上线下资源和优质活动,不断扩大文化惠民消费范围;连续5年,每年安排不低于5000万元用于北京惠民文化消费电子券发放,充分发挥其对文化消费的精准支持和激励引导作用。大力推动文化艺术与商业深度融合,围绕西单、王府井、前门、三里屯、蓝色港湾等重点商业区域,推行“文化商圈”计划,打造一批汇聚艺术表演、阅读分享、观影体验等消费业态的文化商业综合体,打造体现北京文化品位和城市风貌的新型消费地标。发起成立文化消费城市联盟,探索建立城际文化消费联动促进机制。

(五)文化贸易促进行动

对接“一带一路”建设,拓宽文化“走出去”渠道,拓展海外市场。鼓励文化企业在境外设立合资出版公司、艺术品经营机构,开办本土化的海外专属频道、专属时段。支持企业以参股、换股、并购等形式与国际品牌企业合作;支持企业参加国际展览展销活动,举办自主品牌巡展推介会;支持企业申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吸引海外文创企业总部落户北京,支持国际大型交易博览会和品牌发布、贸易洽谈等活动在京举办。支持对外文化推广,实施“中华文化世界行·感知北京”“欢乐春节”、北京优秀影视剧海外展播季等项目。研究制定支持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北京)的政策措施,集中打造文化保税综合服务中心。

(六)文化金融创新行动

依托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和文化金融合作示范区,先行探索文化金融融合发展模式,促进金融产品、服务模式创新,打造国家文化金融创新高地。健全完善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鼓励文创企业合理利用债券、票据、定增、并购等资本市场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开通文创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建立拟上市、新三板挂牌企业储备库,培育资本市场的“北京文创”板块。探索建设北京市文创企业股权转让平台,促进文化版权和文创企业股权的交易或流转。鼓励金融机构设立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专业性机构或业务部门,积极推动文创银行建设。实施“投贷奖”联动,发挥财政资金放大效应,撬动社会资本服务文化创意产业。鼓励保险机构加强文化创意产业保险产品创新,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影视、演艺、体育、会展、旅游等方面保险保障服务。完善文化金融中介服务市场体系和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七)文创品牌集成行动

加快北京文化品牌构建与内涵塑造,打造以品牌园区、品牌企业、品牌商标、品牌活动等为内容的文创品牌体系。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突出、获得国内外权威奖项的精品创作,给予支持奖励。继续办好中国设计红星奖评选、首都文化企业30强30佳及文创杰出人物推选、北京市文化创意创新创业大赛、北京文化消费品牌榜等活动,对评选出的知名品牌和入围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杰出人物进行宣传推介。推动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中国艺术品产业博览会等进行市场化改革,提升北京国际图书节、北京国际电影节、北京国际音乐节、北京国际设计周、中国戏曲文化周、北京国际文创产品交易会等品牌活动影响力。鼓励文创企业利用自主创新成果及时申请、注册相关权利。鼓励文创企业积极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对相关费用给予资助支持。

(八)服务平台共享行动

着力提升文化经济政策服务平台的服务水平,提供政策咨询、项目落地“一站式”服务,精准对接、及时反馈企业需求,鼓励平台引入加盟机制,在各区、有关部门以及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文创空间等设立分站或窗口,形成一个中心、多点布局、多线贯穿的服务格局。加快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专业化服务平台,面向文化艺术、影视传媒、动漫游戏、数字出版、设计服务等领域,提供创意研发、设备共用、标准研制、检验检测、信息共享、技术示范服务,发挥平台共享要素资源、降低企业成本、提高效率效益等作用。健全完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依托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北京国家版权贸易基地等,打造集孵化、登记、维护、开发、交易、输出于一体的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提高资源整合、价值转化能力。

(九)文创人才兴业行动

研究制订本市文创人才评价标准,建立优秀杰出文创人才储备库。吸引文化名家、创意大师在京创办工作室。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文创企业等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建设认定一批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创新职称评价方式,研究增设创意设计等职称专业。加大海外文创人才引进使用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外籍优秀杰出人才推荐办理永久居留证和多次往返人才签证;对于入选引智项目、“千人计划”“海聚工程”的外国专家,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和工资薪金资助。支持文创领域国家级奖项获奖人和文创人才培养工程入选人、社会贡献较大的文艺创作和创意人才、符合条件的文创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本市紧缺急需的人才等按规定申请办理人才引进,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为符合条件的文创人才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使其按规定享受多方面市民待遇。优化购房支持政策,制定租房补贴标准,提升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水平。畅通文创人才就医渠道,提供一定比例的商业医疗保险补贴支持。

责任编辑:王漓鹂(QF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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