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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帽”译介掇琐 (2)

2018-06-01 08:52 文汇报

文白异趋与翻译归化

近现代以来文言与白话从针锋相对到并立交融的嬗变过程,也可以借助外国文学翻译这个独特的视角来予以考察。就“小红帽”故事的译介而言,就存在文白异趋、此消彼长的现象。为了符合儿童的阅读习惯,使用明白晓畅的白话来翻译当然最为适宜。孙毓修主编的《童话》丛书就着重标榜“纯用白话文,最便阅看”(商务印书馆宣传语),而实际效果也非常明显。顾均正在《格林故事集序》(载陈骏译《跛老人》卷首)中就指出,“在中国,首先介绍格林故事的是孙毓修先生”,并推崇收录了《红帽儿》的《童话》第一集 “为中国第一部语体文儿童读物”。赵景深在《童话学ABC》(世界书局,1929年)第九章《几种重要的童话》中提到:“中国的小孩,看过孙毓修童话的,对于《大拇指》和《红帽儿》一定非常熟悉。”张若谷在《关于我自己 (一)》(载1928年2月26日《申报》)中回忆幼年的阅读经历:“在那一切读物中,最使我感到深刻的印象的,是孙毓修修编的童话集,像 《大拇指》《三问答》《无猫 国》《玻璃鞋》《红帽儿》《小人国》等,这许多美丽故事的一切人物,都是我日思夜梦中的良友好伴。”足见孙氏的白话翻译极为成功,得到了同行、学者和读者的一致好评。

孙毓修还尝试用文言翻译过“小红帽”故事。试看他在《神怪小说之著者及其杰作》(收入《欧美小说丛谈》)中的一段译述:“数日后,祖母闻有叩扉而至者,意为小红帽儿也,急出视之,则人狼也。老人筋骨既衰,难与撑拒,竟为所噬。人狼之意,尤属意于小红帽儿,以其脸若朝霞,肤如羊脂,肉味必甚美也,乃衣其祖母之遗衣,掩扉伪寐,以俟其至。”就是颇为雅致的文言,和《童话》丛书中《红帽儿》的遣词造语迥然不同。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或与其撰述旨趣相关。《欧美小说丛谈》卷首有一则题记,谈到“欧美小说,浩如烟海,即就古今名作,昭然在人耳目者,卒业一过,已非易易。用述此编,钩玄提要,加以评断”,实际上全书还涉及诗歌、戏剧等其他文类。要在有限的篇幅内介绍上起古希腊下迄19世纪欧美文学的发展概况,使用传统的文言也许更为得心应手,何况此书的读者绝不会是儿童,丝毫不必担心会造成阅读上的障碍。

ZL翻译的《红帽儿》也同样使用文言,如开篇介绍女主角时就说,“红帽儿者,某姓女儿也,天姿秀丽,本性温柔,益以所居村庄,青溪缭绕,佳木葱茏,且冠桃绯小帽,倍觉逾乎寻常,遂以红帽儿闻于乡里”;中间描写小红帽在路上流连忘返,“徘徊曲径之间,闻乎禽鸟之鸣声,不觉韶光之逐逐。采祖母喜食之洋梅,纳诸筐中。摘灿烂五色之花,结为花球”。这篇译文原载于学海社主办的刊物上,编辑出版这份社刊主要是为了方便社友之间交流信息和切磋技艺。而在这份同仁刊物上登载的各类作品,包括论说、传记、序跋、书启、小说、科学、文苑、杂著等等,都是使用文言来撰述的,即便是翻译域外小说,想来也不能例外。好在读起来仍觉平易清浅,并不影响理解。

白话译本的数量毋庸置疑要远远超过文言译本,可是由于故事本身并不复杂,译者们大概也都考虑到读者多为儿童,所以译笔大多浅显直白,相互之间的差别并不明显。偶有一些译文融入方言俗语,倒是显得较为别致,比如张亦朋所译 《格林童话全集》(启明书局,1949年)中的《小红帽》,在第一个故事中,母亲叮嘱小红帽“见了祖母要先请安,不要看野眼”,接着说小红帽“在路上碰到一只狼,这是多少危险啊”;到了第二个故事里,小红帽向祖母描述路上遇到的狼,“它两只贼眼,实在怕人”,最后祖母看透了狼的险诈,“她也顿时心生一计,来对付这个坏胚子”。据此书《小引》,张氏翻译时正在上海,而启明书局也设立在上海,所以译文就地取材夹杂了若干沪语,显得格外生动明快。

然而这种尝试未必都能被所有人接受,祖籍杭州的戴望舒在译文中也曾融入过一些吴地方言。在开明书店的初版中,说小红帽“在经过一座树林时,她遇见了老刁狼”;接着说外婆原本躺在床上,“因为有点不适意”;又说狼吞吃完外婆后,“老等那小红帽到来”。此后胡端曾评价戴译本“虽稍有遗漏,然就大体而论可以说很信实而且通顺”,并在自己的译文中沿用了“老刁狼”、“不适意”等词汇,借鉴参考了戴氏的译文。可是到了少年儿童出版社新版的戴译本中,上述片段却被逐一改作“在经过一座树林时,她遇见了狡猾的老狼”,“因为有点不舒服”和“专等小红帽到来”,意思虽然并无出入,却丧失了那份声口毕肖的鲜活灵动。在现代白话文运动方兴未艾之际,胡适曾设想再进一步倡导“方言的文学”,他在《答黄觉僧君  〈折衷的文学革新论〉》(收入《胡适文存》,亚东图书馆,1921年)中认为“方言的文学越多,国语的文学越有取材的资料,越有浓富的内容和活泼的生命”。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恐怕未必如其所料,戴译本遭到改窜恰可说明这一点。

在考察各家译文时,除了关注文白异趋的问题外,也不妨留心一下翻译归化的现象。“小红帽”的故事终究来自域外,如何让本土读者没有任何阻碍地加以理解,确实是译者需要费神考虑的事情。例如那顶颇具象征意味的 “小红帽”,其形制和汉语中的“帽子”并不相同,有些译者就做过详细解说,如陈骏译为“一件斗篷,上

面还联着一顶红丝绒帽”,品士则译作 “一件带个红绒帽儿的斗篷”,显然都注意到了中西语意间的差别。而有些译者为了让读者增加认同而不致产生隔膜,还会刻意对某些细节做本土化的改造,如叶云就将小红帽带去祖母家的“烘饼”译成了中国人更熟悉的“月饼”。可是即便如此,有些情况还是比较棘手,比如小红帽要去的到底是外婆家还是祖母家,各家译文就并未统一,这自然是中西方亲属称谓存在根本性差异所导致的结果,恐怕也只能各行其是了。

比起翻译时语词的选择推敲来,更重要的则是如何去揭示故事的主旨,以帮助读者理解体会。无论是佩罗版所要捍卫的法兰西皇权时代的性道德观念,还是格林版所要宣扬的维多利亚时期的家庭规范,对广大中国读者而言都显得太过陌生,于是有些译者也尝试着做一些归化处理。孙毓修在《神怪小说之著者及其杰作》(收入《欧美小说丛谈》)中就言简意赅地指出  “其事甚诞,要亦诗人《狡童》之讽也”,认为和《诗经》中的《狡童》相仿。朱熹《诗集传》认为“此淫女见绝而戏其人之词”,孙氏藉此委婉地指出故事中隐含着男女性爱的意味,倒是很符合佩罗版的初衷。有些译者则索性借题发挥,如ZL在其译本后有一则跋语:“此篇虽属寓言,亦足证因果说之不谬。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理固然也。谨译之,以为好欺务诈、专事奸宄者鉴,并光明正直、宅心诚厚者劝也。”竟然牵强附会上因果报应的观念,以此来达到劝善儆恶的目的。这样的引申虽然不尽符合原作主旨,对中国读者却是更具吸引力和说服力的。

衍生的创作与研究

随着“小红帽”故事的不断译介,也在很大程度上形成积聚辐射效应,吸引了一批中国作家予以参酌借鉴。有些还仅是撷取其中个别要素,如梅志的童话诗 《小红帽脱险记》(作家书屋,1950年),具体情节和“小红帽”故事并无关联,但一开始写道:“一天,/小红帽,/戴着他那鲜红的小红帽,/一蹦一跳,/提着一篮馍馍,/要送给住在山上的外婆。”无疑来源于原来的童话。而有些作家则在参考原作情节线索和人物形象的基础上,另行创作敷演,踵事增华,由此更能看出彼此之间的源流关系。

上文已经提到,早年在舞台上搬演“小红帽”故事颇为盛行。除了直接利用外来剧本外,其实也可以依托中国作家的作品,郑申华创作的儿童剧《小红冠》(载1916年5月1日 《女铎报》)就是其中一种。剧本的主要情节仍然源于外来的 “小红帽”故事,但无论佩罗版还是格林版,都有恶狼吃人的情节,为了避免出现此类血腥恐怖的场面,郑申华将结局改为因樵夫突然出现而小红帽得以逃脱险境。由于作者毕业于上海圣马利亚女学,所以在创作时还融入不少江南一带的方言习俗,比如小红帽要去探望的是 “好婆”,而带去的食物则是“花生米、蚕豆、鸡蛋糕、油条”。在表演的过程中,这些细节想必会引起台下观众的强烈共鸣。

陆洛创作的歌舞剧 《小红帽》(载1940年《战时教育》第五卷),为了避免让孩子们受到惊吓,同样对情节做了不少修改,例如剧中的狼之所以要在小红帽之前赶到外婆家,并不是想吃人,而是要“抢她的大公鸡,抢她的鸡蛋糕”。最后小红帽在邻居孩子们的帮助下合力围捕恶狼,在舞台说明中特别提到:“这时预伏在台下的小孩就从舞台下喊杀赶上舞台,台上众孩也喊杀包围上来。小红帽站起来用力刺狼。大家拥上去,把狼打死了。”不难想象表演时群情激昂、满场欢腾的场景。在剧本后还附有 《小红帽歌曲》,剧作家还身兼词曲作者,为小红帽、狼和群孩等角色度身定制了多首歌曲。这些歌曲穿插在表演中,现场效果必定更为理想。

李季创作的儿童故事 《小红帽》(载1942年《公教白话报》第二十五卷第二十一号),主体部分依然是佩罗版的内容,但别具匠心地将其嵌套入一个更大的叙述框架内,说一群孩子围坐在老祖母身边听故事,借着老祖母之口讲述了一遍 《小红帽》。当听到小红帽被狼吞吃后,孩子们都纷纷伤心啜泣。为了抚慰这些孩子,老祖母又为原作续补了一段新的结尾,说小红帽的母亲担心女儿的安危,“于是提了一把电光闪闪的宝剑,速速地穿过树林,跑进了婆婆的草房”,待发现祖孙俩已经被狼吞下后,“她马上一刀,将它的首斩为两段,且慢慢地剖开了它的肚皮”,最终将两人救出。续补的内容显然糅合了格林版的部分情节,只是将猎人替换成了母亲。也许是考虑到开篇出现过的母亲在随后的情节铺展中居然没有下文,作者才会突发奇想。为此他在前文中也做了些必要的铺垫,在述及母亲叮嘱小红帽时就提到,“树林中布满了凶猛害人的野狼,你的祖父和父亲都说过,五年前三个孩子,都在那里丧掉了性命”,预先已经知道路途凶险,后来再提剑救人也就顺理成章了。

有些作家在创作时已经开始探究“小红帽”的故事类型,如郑申华在《小红冠》前有一段引言,提到:“中国向亦有一故事,为一母出门,一子一女留家,夜间有熊冒母归来,食其子,女即设计潜逃,与此事大略相同。或者当初本为一事,彼此传讹,也未可知。”这一类型的故事其实在中国各地都有流传,只是出现的主角并不限于“熊母亲”,还有“熊外婆”“老虎母亲”“老虎外婆”“狐外婆”“野人婆婆”“狼外婆”等等。周作人在《关于“狐外婆”》(载1926年《语丝》第六十一期)中就介绍过绍兴地区流传的“老虎外婆”故事,并兴致勃勃地提出“倘若能够蒐集中国各地的传说故事,选录代表的百十篇订为一集,一定可以成功一部很愉快的书。或者进一步,广录一切大同小异的材料,加以比较,可以看出同一的母题(motif)如何运用联合而成为各样不同的故事,或一种母题如何因时地及文化的关系而变化,都是颇有兴趣的事”,可他同时也惋叹道,“可惜中国学问界还没有工夫来注意这些‘闲事’,只落得我们几个外行人随便乱讲”。

周作人对开展相关研究的前景颇为悲观,甚至认为“等到三四十年后,或当有真的学者出来接替”。好在没过几年就有年轻学者和他一样对此深感兴趣,钟敬文在他主编的《民间月刊》上隆重推出了一期《老虎外婆故事专辑》,除了刊登各地征集来的同型故事外,他还披露了 《已见刊布的老虎外婆型故事》和 《待印的老虎外婆型故事》,指出中国的老虎外婆故事始见于清人黄之隽的  《虎媪传》,同时又发布《征求老虎外婆型故事》(均载1932年 《民间月刊》第二卷第二期),希望各地读者能够“在便利的机会上,竭力替我蒐罗、采集,使这个故事的资料,能发现到适当的量度。然后研究者得以在诸君宝贵的成绩之上,找出那较合理的结论”。就在同一年,钟敬文又发表《中国民谭型式》(载《民俗学集镌》第一册,1932年),归纳总结了四十五种民间故事的类型,其中就包括 “老虎母亲(或外婆)型”。随后他又撰写了《征求 “老虎外婆型故事”》(载1933年《艺风》第一卷第九期),

对此事的缘起有过更详尽的介绍,指出“老虎外婆故事,即英法德各国所流行的 ‘红骑巾式故事’。它传播的地域,几遍于东西两洋。在学术上、文艺上的意义和价值,也很耐人寻味”,可见激发他研究兴趣的因素,就包括流传于欧洲各地的 “小红帽”故事;他还提到“我对于这个故事的注意,以至于存着整理,研究的心思,已是多年以前的事了”,并迻录了在原载于《中国民谭型式》中的该故事型式,以供读者参考比对。

虽然钟敬文此后并没有继续深入,但他在资料整理和类型概括方面所做的探索还是给了后继学者很大的启发。从三十年代初就和钟敬文展开通讯交流并互相寄赠书刊的德国学者艾伯华,利用在中国考察时所搜集到的大量资料,在1937年出版了一部 《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王燕生、周祖生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在“动物与人”大类中就包括“老虎外婆(老虎和孩子们)”这一类型,而所列的参考资料也有钟敬文主编的那本《民间月刊》第二卷第二期。在为德国编纂的《民间故事百科全书》撰写“钟敬文”条目时,艾伯华也郑重介绍过 《中国民谭形式》一文。另一位受到钟敬文影响的是美籍华裔学者丁乃通,他在1978年编纂《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索引》(郑建成、李倞、商孟可、白丁译,李广成校,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6年),在“一般的民间故事”大类中也列有“老虎外婆”一项。他在《中译本序》中回顾自己的研究历程,特别提到“中国民间故事的采访、搜集和研究,起步较迟,直到上世纪二十年代才开始。当时许多前辈,如钟敬文、赵景深等诸位先生,已经注意到中国故事和印欧故事有许多相似处,初步作了一些分类”,藉此略表饮水思源之意。钟敬文和艾伯华始终缘铿一面,和丁乃通也仅有一面之缘,在两家论著中译文问世之际都不辞年高体弱,热情撰写序言加以介绍。将他们三人联系在一起的其实就是诸如“老虎外婆”这样流传于各地的民间故事,而如果再继续追溯寻绎,当然也和“小红帽”故事的译介不无关联。

(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

责任编辑:王漓鹂(QF0015)作者:杨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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