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现代以来文言与白话从针锋相对到并立交融的嬗变过程,也可以借助外国文学翻译这个独特的视角来予以考察。就“小红帽”故事的译介而言,就存在文白异趋、此消彼长的现象。比起翻译时语词的选择推敲来,更重要的则是如何去揭示故事的主旨,以帮助读者理解体会。
“小红帽”的故事流传久远且屡经嬗变,美国作家凯瑟琳·奥兰丝汀为此专门写了本饶有趣味的《百变小红帽:一则童话中的性、道德及演变》(杨淑智译,三联书店,2013),围绕着精心设定的十个专题,历数几个世纪以来纷歧多元的传写、改编和再造,从不同角度揭示了其中所折射的社会观念及文化背景。可惜为了讨论的便利,撷取的素材都源自欧美,对其在世界各地的流传衍化尚无暇论及。而实际上,仅以近现代中国为例,在译介这则家喻户晓的童话的过程中,就颇多耐人寻味之处。
佩罗版的翻译与删改
尽管“小红帽”的故事雏形可以一直追溯到中世纪,但近代以来的记录则最早见于法国作家夏尔·佩罗的《鹅妈妈故事集》,有不少汉译本就是以此为据的。有的译者直接注明作者的法文姓名Perrault,如叶云译《小红帽子》(载1936年 《黄钟》第八卷第四期),让人能够一目了然。有些则将其姓名译为汉语,稍事比勘也能明白,葛孚英译《小红帽子》(载1922年《妇女杂志》第八卷第七号),便交待原作为“法国白罗勒作”;胡端译《小红帽子》(载1932年《汇学杂志》第六卷第九期)在最后有一则按语,指出这个故事由“法国童话家加禄贝禄演为法文,这篇译文,是法文译出来的”;而戴望舒翻译的全本 《鹅妈妈的故事》(开明书店,1929年),则将作者署为“沙尔·贝洛尔”,在《序引》中更是要言不烦地介绍了他的生平和创作。
不过,这些译者并没有如实地译出全文,各家译文在述及野狼吞噬小红帽后便戛然而止,无一例外都删去了原作最后一段韵文体的“训诫”。《鹅妈妈故事集》原名《附道德训诫的古代故事》,每当讲述完一个故事,佩罗都会义正辞严地揭示其要旨。《小红帽》后所附的训诫中有这么一段:“有些狼相当迷人,/不会咆哮,也不粗鄙。/甜言蜜语,舌灿莲花的人,/跟随年轻女孩/进她们的屋子,/直到床边。/但注意啊!众人皆知/这就是圆滑的狼,/最危险的一种狼!”(引自《百变小红帽》)诚如奥兰丝汀所言,佩罗版《小红帽》其实是一则颇具情色意味的性爱寓言,如果说这层隐喻在正文中尚嫌暧昧含混,那么在最后的训诫里就显得直白无误了,而其目的正在于捍卫当时的道德观念,“警告社会上年轻的女子保持贞洁”,因为“野狼是个时髦、迷人的巴黎上流社会人士,擅长勾引年轻的女子”,“夺去年轻女子的贞操,亦即剥夺她们在买卖婚姻中的筹码”。这些涉及性道德方面的忠告,毫无疑问并不适宜用来教导年幼的孩子。对于将其视作儿童读物的汉译者而言,在翻译时就不得不面对这样左右为难的窘境。所以戴望舒在《鹅妈妈的故事·序引》里,一方面要强调自己 “是从法文原本极忠实地译出来的”,以示译笔的准确可靠,可另一方面又不得不坦陈,“贝洛尔先生在每一故事终了的地方,总给加上几句韵文教训式的格言,这一种比较的沉闷而又不合现代的字句,我实在不愿意让那里面所包含的道德观念来束缚了小朋友们活泼的灵魂,竟自大胆地节去了”。佩罗的故事并非专门为儿童撰写,所附训诫也确实有点不合时宜,熟谙法国文化的戴望舒当然心知肚明,只能径直将之删除殆尽。
佩罗版遭人诟病的另一个地方,就是野狼最终装扮成外婆吞吃了小红帽,读来不免令人毛骨悚然。汉译本对此倒是轻描淡写,如戴望舒译为 “于是,说了这句话,这凶狠的狼便扑到小红帽身上,将她吃了”,其余各家译文也大同小异;而时隔数十年,同样根据法文版的一个新译本则作 “狡猾的老狼觉得话说到这儿可以止住了,再不动手恐怕会夜长梦多,便露出凶相,大声嚎叫着‘牙长吃起你来更方便’,猛地一翻身,扑到小红帽身上,咔嚓咔嚓几下子就咬碎了这个可怜的小姑娘的骨头,把她也吞到肚子里去了”(董天琦译 《佩罗童话》,浙江文艺出版社,2001年),前后参照比较,可见早期译本刻意做了不少简化,目的想必是要尽可能冲淡血腥恐怖的气氛,实可谓用心良苦。更有甚者,戴望舒去世后,其译本由少年儿童出版社在1955年出过一个新版,编辑者擅作主张做了不少删改。此后由不同出版社改版重印的戴氏译本都萧规曹随,承袭着这个后出的删改版。而其中《小红帽》的结局发生了彻底扭转,完全抛开原作而改为 “这凶狠的狼说了这句话,就向小红帽扑去,想把她吃掉。正在这时,跑进来几个樵夫,把狼砍死了”,小红帽居然有惊无险,绝处逢生。究其原委,恐怕是编辑觉得原来的结局令人不寒而栗,并不适合作为儿童读物,遂不得不越俎代庖。
格林版的翻译与节略
“小红帽”故事的另一个重要来源,出自德国学者格林兄弟的《儿童与家庭童话集》。格林版对佩罗版做了重要修正,小红帽祖孙最终因猎人出手搭救而化险为夷。这样一来当然更符合儿童的阅读趣味,因此也更受汉译者的青睐。孙毓修从1909年起为商务印书馆主编《童话》丛书,在第一集中就收录了根据格林版编译的 《红帽儿》。刘海蓬和杨钟健合作译述的 《德国童话集》(文化学社编译所,1928年),则将作者署为“德国格利姆”,收录的最后一篇就是 《小红帽》。郑寿麟所撰《德国志略》(中华书局,1929年)专门设立一章《德国童话选》,提到“德国的神话与童话,多不胜纪”,“其最为著名而流行最广的,可算是格林姆兄弟(Brueder Grimm)所传的《德国神话集》与《德国童话集》”,随即翻译了包括《红帽儿》在内的三则童话。书后所附《参考书籍索隐》也注明,所译《红帽儿》等“原文见格林姆兄弟的 《德国童话集》”。泰伦译 《小红帽》(载1930年《学生杂志》第十七卷第八期)采取双语对照的形式,在标题下直接标注了《格林童话》的世界语拼法“Fabelo de Grimm”。陈骏翻译的童话集 《跛老人》(开明书店,1932年)中有一篇《红斗篷姑娘》,据卷首顾均正的《格林故事集序》,可知也出自格林版。而像魏以新译《格林童话全集》(商务印书馆,1934年)、张亦朋译《格林童话全集》(启明书局,1949年)、丰华瞻译《格林姆童话全集》(文化生活出版社,1953年)等,虽然有的依照德文本翻译,有的则据英译本转译,但从书名就可推知其渊源所自。至于韦玉翻译的《小红帽》(载1940年《小主人》第四卷第十七期)、品士翻译的《小红帽儿》(载1927年《晨报副刊·家庭》第1996期、2010期),尽管并无明确交代,但略作比勘,应该也是根据格林版翻译的。
为了如实地保存德国民间的口述传统,格林兄弟在讲述完猎人拯救祖孙两人的经历后,又附加了另一个故事,即小红帽和外婆联手设计,最终将野狼淹死在石槽中。周作人在 《安德森的 〈十之九 〉》(收 入 《谈 龙 集 》,开 明书店,1930年)中曾评说道:“他们兄弟是学者,采录民间传说,毫无增减,可以供学术上的研究。”传闻异辞的内容在民俗学家做田野调查时确实不可或缺,可是对小读者而言,恐怕就不那么必要了。所以不少译者仅翻译了第一个故事,也许觉得情节至此已经首尾完足,两者兼收反倒有些枝蔓芜杂。比如郑寿麟的本意是介绍德国的“天然与地理,民情与风俗,历史与政治等等”(《德国志略·缘起》),即使以文学而言,除了童话以外还选译了部分神话、故事和寓言,势必不能巨细靡遗,以免喧宾夺主。泰伦的译本采用双语对照的形式,主要目的是辅助读者学习世界语,情节叙述完整就已足够,根本不需要再画蛇添足。而陈骏的译本,原本是为了提供“最适于低年生阅读的作品”(顾均正 《格林故事集序》),更没有必要有闻必录,徒然增加儿童在阅读时的负担。
其他来源的“小红帽”
除了佩罗版和格林版以外,“小红帽”的故事还广泛流传于欧洲各地,发生过形形色色的演变,其中一些也不乏相应的汉译本。有些版本的流传地域虽然并不相同,如杨晋豪翻译的《红巾娘》(载1932年《民间月刊》第二卷第二号),原本是 “流传于英吉利”的民间故事,但情节与佩罗版如出一辙,在此也就无须赘述。而有些版本的人物、情节甚至表现形式则与佩罗版和格林版多有不同,值得再略做一些介绍。
署名为“ZL”翻译《红帽儿》(载 《学海杂志纪念册》,1913年),女主角仍然是“冠桃绯小帽”的“某姓女儿”,男主角则摇身一变由狼转成了狐。故事讲述红帽儿在去外婆家的路上,相继施恩于蜜蜂、小鸟和老妪,并向林中猎人转达老妪的问候致意。最后红帽儿发现了假扮成外婆的狐狸,“转身狂奔,惫于林下。狐方下床,适蜂刺鼻,蛰痛狂鸣。小鸟闻之,顿时乱噪。猎者奔至,射矢毙之”,在他们的帮助下终于脱离险境。美国学者罗伯特·达恩顿在《屠猫狂欢:法国文化史钩沉》(吕建忠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的第一章《农夫说故事:鹅妈妈的意义》中分析过“小红帽”故事的递嬗迁变,尤为强调“比较研究业已透露同一个故事的不同记录之间惊人的相似性,即使这些故事是流传在偏远的乡村,彼此距离遥远,而且远离书籍流通的地区”。从这个狐狸版的同型故事中,也可略窥一斑,虽然角色有了调整,但主要情节和原先的“小红帽”故事并无二致。
孙毓修在主编 《童话》丛书时,对“小红帽”故事已有所关注。他后来在 《神怪小说》(收入《欧美小说丛谈》,商务印书馆,1916年)中又介绍法国女作家杜尔诺哀爵夫人擅长撰著神怪小说,“笔洒珠玑,舌灿莲花”,最受读者欢迎的则有 “饿狼化人”(Little Red Riding Hood),从所附英文译名来看,也是《小红帽》的又一个传本。在《神怪小说之著者及其杰作》(收入《欧美小说丛谈》)中,他再次提及这篇作品,改称为《小红帽儿》,并撮译了主要内容,内容与佩罗版大致相同而略有增饰。其中提到人狼路遇小红帽儿,问清其祖母居所后便先行告辞。小红帽儿来到祖母家中,“祖母喜甚,欲留之宿。小红帽儿以未与母言,今不归,将重其倚闾之望,乃坚辞而去,约以他日更至”。待数日后人狼才冒充小红帽儿吞吃掉祖母,随后又吞噬了再次前来的小红帽,在情节敷衍方面更添了一重波折。
泰伦在译完格林版《小红帽》后,又翻译过一篇《红帽女郎与狼》(载1930年 《学生杂志》第十七卷第十二期)。讲述老狼原本是“林间的文雅的骑士”,邂逅美丽可爱的小红帽后便立刻坠入情网,“带着青春的憧憬去追逐她”。为此他赶到小红帽祖母家,“那祖母是个聪明的女人。在简短的议价之后,她就把小红帽卖给了狼”。小红帽来到祖母家后,和老狼展开了相互问答。在佩罗版和格林版中暗伏杀机的对话,此刻却变成了“爱人们应有的戏谑”。为了博得小红帽的欢心,老狼心甘情愿地“剪去了他的指甲,修正了他的牙齿,剃光了他的全身”,终于如愿以偿,“带同着小红帽到了公事房”,“在注册官面前结了婚”。然而小红帽婚后并不安宁,为了取悦妻子,老狼“把自己的洞穴、房金和财产通统给她”,直至最终穷困潦倒,身无分文,“只得奋勉地勤苦地用工作来获得一些,那也只刚够替他的妻子和未来的孩子们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他只能在 “痛苦和失望的火焰中”幻想着如何“捉住小红帽而把她大口地吞吃了”,然而残酷的现实却是“小红帽就那样地把狼吃掉了”。译者在附识中提到,“以‘小红帽’做题材来写故事的作者很多,但内容都大同小异,因为它是一个普遍的民间故事。然而这一篇却比众不同,它织入了有趣的恋爱,而且结果是小红帽把狼吃了,是一篇特出的耐人寻味的作品”。尽管主要人物和叙事要素都承袭自传统的 “小红帽”故事,但却令人瞠目结舌地演变出了“狼心如水,妾意似铁”的另类结局,完全颠覆盖了原先的主题。
梦梅翻译的儿童剧 《茹克勤》(载1934年《河南教育月刊》第四卷第三期),依据的是德国作家Frisabeth Graefin Graeben创作的剧本,在标题下还特意注明“又名《小红帽》”。剧本的主要情节都来自格林版,而为了适应舞台表演,在对话方面增添了许多内容,又改动了部分情节,如在狼肚子里填入石块的由原来的小红帽变成了猎人。最后则由小姑娘“茹克勤”(小红帽)现身说法,“(微向前走几步,向观众)小孩们,要听话:母亲的嘱咐,千万不要忘了。我因为不听话,几乎被狼害了。母亲的话,母亲的训教,好像是安全坦平的路道,大家要记牢!”充分体现了儿童剧寓教于乐的特点。
“小红帽”题材的剧本在当时应该还有不少,《申报》副刊《教育与人生周刊》曾经刊登过“上海尚公小学校恳亲会之表演”的数帧照片(载1924年第四十二期),其中一张就是《红帽儿》,只是所依据的剧本已经无法考知。1929年12月1日的《申报》上还曾报导,上海启明女校为纪念校庆而举行系列活动,其中就包括搬演法文剧 《红帽儿》,而内容已略有变更。记者扼要介绍了主要情节,说小红帽“路上忘了母亲的吩咐,和小朋友们闲宕着游玩”,等来到祖母家时,“不见祖母,却遇见一只狼,其实是一位仙女,要借此机会教训孩子们应当怎样服从母亲的教导”。最后自然是皆大欢喜,“仙女设法解救了他们,大家都仍旧快乐回家”。《申报》上还曾多次刊登广告,宣传过“俄国名伶串演舞台剧 《红帽儿 》”(1926年12月25日 至27日),“英吉利爱美戏剧班表演世界著名舞台佳剧《罗宾汉》与《小红帽》”(1930年1月6日至7日)。这些舞台剧在表演时虽然并不使用汉语,观众也并不限于儿童,但对于推介“小红帽”故事而言仍然大有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