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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好玩更要有担当(2)

2017-07-15 12:46 光明网-《光明日报》

来源标题:网络游戏:好玩更要有担当

治理困境亟待破解

我国当下的网络游戏行业仍然存在一系列结构性的问题亟待解决。我国的网络游戏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包括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信部、体育总局等多部委。文化部担负网络游戏的内容检查和文化经营审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管理网络游戏的版权,工信部监督网络游戏行业的技术开发标准,国家体育总局则主管目前正方兴未艾的网络游戏电子竞技。网络游戏的监管需要全流程把控,只有各部门齐心合力,监管好每一个环节,才能让网络游戏在健康的轨道上持续前行。

在立法领域,网络游戏领域所面临的复杂法律问题,被分解在《网络安全法》《知识产权法》《广告法》以及众多规章、条例之中,还没有与之相对应的稳定的上位法。由于我国已经明确将文化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来培育,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电影产业促进法》实施之后,未来两三年还会有《文化产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陆续出台。目前急需加快《著作权法》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包括从网络文化传播、网络文化安全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完善针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著作权保护制度。

尽管近年来,讲好中国故事,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蓬勃开展,孔子学院等中国文化机构在世界各地相继建立,但与文化产业强国相比,我国的驻外文化机构还远没有在当地的日常生活中“扎根”,缺乏明确的目的性和导向性,和我国政治领域、经济领域的对外政策也并没有充分有机关联。应积极推动包括网络游戏在内的网络文艺的海外传播,用当地化的方式展现我国的价值观念内核,尽可能减少“文化折扣”。通过网络游戏、网络视频、网络动漫、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等网络文艺的具体形态,有血有肉地表现中国文化,让它们成为讲述中国故事、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的“硬盘里的文化大使”,尽可能在不同国家同代人之间,形成共同的文化经验,这对于增强世界各国人民对中国的了解和认知、消除偏见和误解,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文化战略意义。

综上,网络游戏作为依托于这个时代新兴媒介上的文艺形态,其本身并没有“原罪”。能否勾勒出一个时代的精神面孔和情感图谱,有效地回应所在历史周期的文化主题,才是今天判断包括网络游戏在内的当代文艺的文化价值、意义的关键所在。如何将我国的传统文化、历史记忆和今天的中国故事、中国经验,用包括网络游戏在内的当代文艺的鲜活方式进行有效讲述,并纳入到自身的文化产业格局中,这对于已经将文化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来培育的我国而言,是一项严峻的时代挑战。

责任编辑:王漓鹂(QF0015)作者:孙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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