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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爱农家炒饭的鲁迅

2026-10-29 08:19 北京晚报

“放些葱,蛋是要炒得老的,照绍兴农家的吃法,这种蛋炒饭他最喜欢……”这是《鲁迅的写作和生活·许广平忆鲁迅精选》一书中,鲁迅夫人许广平记忆中的鲁迅生活习惯。

鲁迅最喜欢吃农家炒饭,与今人想象的“美食家”“民国吃货”等称号,反差很大。

鲁迅在北京生活了14年。从日记看,曾去过65家餐馆,仅广和居便去了60多次。鲁迅先生已去世90周年,追寻他在老北京的“美食行踪”,也是一种纪念。

在京常去广和居

1912年5月5日,鲁迅随临时政府从南京迁到北京。当天住在“长发店”(西河沿一带,靠近前门火车站),晚拜见许铭伯(鲁迅挚友许寿裳的长兄,时任财政部佥事兼盐务署会办,中高级官员,多次周济鲁迅)。

经许铭伯介绍,鲁迅次日与许寿裳搬进绍兴会馆,没想到会馆多“蜰”(音 féi,蟑螂,这里指臭虫)虫,当晚鲁迅只好睡在桌上。后来,在绍兴会馆,鲁迅一住7年。

到京第3天,鲁迅即“饮于广和居”,当月鲁迅又去了4次广和居,此后在日记中不断提起。1932年11月,已定居南方的鲁迅最后一次回京探望母亲,又“往广和馆店夜饭”。

经今人钩沉,广和居已非常有名。

广和居在清道光时已有,朝官们下朝常聚餐,慑于道光帝发布的“崇节俭、远声色”的谕令,不敢公开吃喝。广和居“屋宇甚低”,不临街、门脸小且只有三间房,又在官员们居住的宣南,渐成“士大夫俱乐部”,到清末时,已成公开的聚饮处,张罗最欢的是张之洞。

曾国藩、翁同龢、李慈铭、谭嗣同都曾到过广和居。清同治时,鲁迅的爷爷周福清在京任翰林院庶吉士,也去过广和居。

广和居确实有一些拿手菜。但据周作人回忆:“有些拿手好菜,如潘鱼、砂锅豆腐等,我们当然不叫,要的大抵是炸丸子、酸辣汤。”

鲁迅常去广和居,未必是那里的菜多好吃,更多是离住处近——广和居在菜市口附近的北半截胡同南口路东,绍兴会馆在南半截胡同,出胡同口就是。据统计,直到1928年,北京仅有222家正式餐馆,注册资本1000元以上的“大馆子”26家,鲁迅大多没去过。

广和居也送外卖,“拿进来时如不说明便不知道是广和居送来的,因为那盘碗实在坏得可以”,但价格便宜,不过几吊钱。广和居有口碑,设单间,在此请客也算有面子。

日记屡提“二荤铺”

广和居擅“三不粘”,鲁迅从没提过这道菜,却被附会成鲁迅是“美食家”的明证,并称“三不粘”可下酒,甚误。

“三不粘”是蛋黄、白糖、绿豆淀粉稀释后,慢火制成,成品“不粘匙、不粘盘、不粘牙”,本是“赠菜”,即菜单不列,无标价,厨师遇熟客才做,免费送。因“三不粘”费工,古法需40多分钟,为防粘锅,反复翻勺,体力消耗大。今法有“创新”,省力但滋味略逊。

“三不粘”声名鹊起,“赠菜”升为拿手菜,各鲁菜馆均有,民国时全聚德广告亦列此菜。“三不粘”属甜品,不适合下酒。

26家注册资本超千元的“大馆子”,鲁迅只提过东兴楼、会贤堂(还误记成“集贤楼”)。1919年徐珂编纂的《增订实用老北京指南》中,推荐19家饭庄,均称堂,堂之下才是楼、居、春,鲁迅去过的同和居、南味斋、厚德福、醉琼林、致美斋等,均属中档、有特色的餐馆。

在日记中,鲁迅多次提到“二荤铺”,清末民初夏仁虎在《旧京琐记》中说:“二荤铺者,率为平民果腹之地。”鲁迅曾与教育部同事王屏华、齐寿山、沈商耆“包饭”的海天春即“二荤铺”,月费5元,仅半个月,觉“肴膳日恶”,不再去,海天春退了2.5元。

鲁迅后与同事钱稻孙在西餐馆益锠号包饭,每周6天1.5元,4个月后也不再去,改“买馒头食之”,或去工作单位附近的和记小馆,也是“二荤铺”,且是最低一等的“切面铺”。

鲁迅不再“包饭”,原因未详。时舆论对官员吃西餐颇反感,《大公报》嘲讽:“一般政客多在八大胡同,番菜则一席万钱,雀牌则四翻满贯,日趋奢靡,美其名曰文明。”《申报》也称:“西餐大菜此往彼来,酒地花天,朝醺夕醉,可谓之饭桶。”

“看牙”不忘买点心

鲁迅吃得随性,殃及身体。1912年日记中,他写道:“夜作书两通,啖梨三枚,甚甘。夜半腹痛。”鲁迅嗜水果。与同事钱稻孙去杨家园子(在什刹海附近)买葡萄,“即在棚下啖之”。

鲁迅“从小就是牙痛党之一”,到北京第二年5月1日,便“夜齿大痛,不得眠”,可第二天“午后得羽太家寄来羊羹一匣,与同人分食大半”,致“下午齿痛”,次日去看牙医。可看完牙,回来时便“过稻香村买饼干一元”。5月10日,鲁迅往牙医处治牙,回家路上,又“归途过临记买饼饵一元”。这一年,鲁迅与五六个朋友散步,“失足仆地,伤右膝”,回来路上,又“购饼饵少许”。

周作人不喜老北京糕点,写道:“我初到北京来的时候,随便在饽饽铺买点东西吃,觉得不大满意,曾经埋怨过这个古都市,积聚了千年以上的文化历史,怎么没有做出些好吃的点心来。”

穆儒丐曾解释,老北京点心多用奶油,清末民初因经济凋敝,点心铺已找不到奶油,只好用植物油加糖充数,“如果周先生在光绪中叶以前,住在北京,他一定不这样说”。

鲁迅不在乎这些,仅1913年,便去临记洋行10次、西美居1次、稻香村5次、晋和祥10次,买点心。

1926年12月,许广平送鲁迅两包柿霜糖,鲁迅觉得好吃,知可治口疮,收起备不时之需,可半夜馋,又拿出来吃,并说自己生口疮时不多,不如趁新鲜吃掉。

鲁迅喜饮,各方评价有异,同为章门弟子的沈兼士说:“他不但嗜喝,而且酒量很大,天天要喝,起初喝啤酒,总是几瓶几瓶地喝,以后又觉得喝啤酒不过瘾,‘白干’‘绍兴’也都喝起来。”周作人却说:“鲁迅的酒量不大,但确实喜欢喝几杯,特别是有朋友在的时候。”

49岁时,鲁迅让医生将“所余之牙全行拔去”。

吃糖挑便宜的买

鲁迅不讲究吃喝,留学时,同学称他“饭烂饭燥,菜咸菜淡,好好歹歹都不讲,有啥吃啥”。

据鲁迅的乡友许柏年回忆,1915年沈幼香(鲁迅在教育部的同事)请客,鲁迅点菜时,只点了一个菠菜煎豆腐,鲁迅这么做,因“不愿主人多花钞”,且“于此也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平日生活的俭朴”。

在北京时,鲁迅的日子不算宽裕。在南京时,教育部员工皆月薪30元,到北京后升至60元。1913年2月,鲁迅的工资增至240元,但常遭拖欠。1916年至1919年期间,教育部支付薪酬较稳定,所以鲁迅写东西不多,因“肚子一饱,应酬一少,便要关起门来,什么也不写了”。可从1920年8月起,欠薪频繁,鲁迅只好去大学兼课,靠写稿赚钱,但写小说出于爱好,《新青年》无稿费。1926年鲁迅离开教育部时,被欠薪9240元,这段时间,鲁迅65次借贷。

收入稳定时,鲁迅急于买房,借了高利贷,1920年底,周作人患肋膜炎,鲁迅再度找朋友借钱,可能导致鲁迅对周作人的夫人羽太信子不满,认为她花销太大,终至兄弟失和。

据许广平回忆,鲁迅连最喜欢吃的糖,都想方设法省钱,“时常买一种三四角钱一磅的质地轻松的来吃。这种糖因为价钱低廉,淀粉多,不大甜,手碰它就好像碰着石灰一样”。

从这些史料来看,“舌尖上的鲁迅”,远没有“笔尖上的鲁迅”那么精彩。

责任编辑:纪敬(QC0003)作者:胡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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