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办公厅联合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启动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工作。7月30日,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副司长燕翀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本次试点工作计划在全国范围内遴选15个左右试点地区,以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为抓手,推动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和地名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实体化、制度化。

7月30日,民政部举行新闻发布会
“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地名文化遗产与不可移动文物都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见证中国大一统格局形成、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融合发展、国家治理体系演进发展的珍贵文化瑰宝。”燕翀介绍,区划地名文物是指能够反映特定时期行政区划建制、地名命名与演变规律,见证历史事件、国家治理、地域文化、民族交融,依法纳入国家文物保护体系的不可移动文物。总体来看,区划地名文物包括行政区划历史文物和地名文化文物两大类。
行政区划历史文物主要指与历代行政区划设置、层级体系、治所驻地、疆域界址、军政治理、政区变迁直接相关的不可移动文物,是国家治理体系在空间与物质层面的历史见证,承载着行政区划制度的演变轨迹与治理实践印记。比如,州、郡、府、县等治所遗址、衙署旧址;体现政区层级与治理体系的古城墙、子城遗址;见证疆域变迁、政区边界的古界碑、界桩、关隘遗址;记载政区设置、治所迁徙、隶属关系的碑刻题记、摩崖石刻;近现代重要行政区划调整相关的旧址、纪念设施;以及反映古代区划行政体系运转与基层治理制度的驿站遗址、巡检司旧址等。
地名文化文物主要指与地名起源、传承延续直接相关的文物,是地名文化在物质层面的集中体现,承载着地域文化、民族文化与集体记忆,见证地名的由来和传承演变。比如,直接镌刻地名的碑刻;记载地名由来、语源含义、演变历史的方志碑、纪事碑;以地名为主题的建筑匾额、楹联题记、摩崖题刻;还有承载地名文化记忆的地标性建筑;古县、古镇、古村落、历史街巷遗存;列入地名保护名录的相关遗存等。
“区划地名与不可移动文物深度交融、关系密切。”燕翀举例说,平遥古城、阳关遗址、赵州桥、敦煌莫高窟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定名都离不开地名。“地名是不可移动文物命名和价值阐释的重要标识。”燕翀表示,建立区划地名文物名录,是推动建立区划地名文物认定和保护利用工作体系的具体抓手。本次试点工作计划在全国范围内遴选15个左右试点地区,并依程序做好试点的申报、确定和组织实施、总结推广工作。
下一步,民政部将联合国家文物局,加大指导力度,规范试点申报和遴选程序,指导试点地区结合实际制定试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有序推进各项试点任务,统筹推动区划地名文物资源的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让承载着中华文明基因的区划地名文物“活”起来,更好发挥其在见证国家治理、疆域变迁、文化传承、民族融合中的独特价值。
近日,民政部办公厅联合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启动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工作。7月30日,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副司长燕翀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本次试点工作计划在全国范围内遴选15个左右试点地区,以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为抓手,推动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和地名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实体化、制度化。

7月30日,民政部举行新闻发布会
“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地名文化遗产与不可移动文物都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见证中国大一统格局形成、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融合发展、国家治理体系演进发展的珍贵文化瑰宝。”燕翀介绍,区划地名文物是指能够反映特定时期行政区划建制、地名命名与演变规律,见证历史事件、国家治理、地域文化、民族交融,依法纳入国家文物保护体系的不可移动文物。总体来看,区划地名文物包括行政区划历史文物和地名文化文物两大类。
行政区划历史文物主要指与历代行政区划设置、层级体系、治所驻地、疆域界址、军政治理、政区变迁直接相关的不可移动文物,是国家治理体系在空间与物质层面的历史见证,承载着行政区划制度的演变轨迹与治理实践印记。比如,州、郡、府、县等治所遗址、衙署旧址;体现政区层级与治理体系的古城墙、子城遗址;见证疆域变迁、政区边界的古界碑、界桩、关隘遗址;记载政区设置、治所迁徙、隶属关系的碑刻题记、摩崖石刻;近现代重要行政区划调整相关的旧址、纪念设施;以及反映古代区划行政体系运转与基层治理制度的驿站遗址、巡检司旧址等。
地名文化文物主要指与地名起源、传承延续直接相关的文物,是地名文化在物质层面的集中体现,承载着地域文化、民族文化与集体记忆,见证地名的由来和传承演变。比如,直接镌刻地名的碑刻;记载地名由来、语源含义、演变历史的方志碑、纪事碑;以地名为主题的建筑匾额、楹联题记、摩崖题刻;还有承载地名文化记忆的地标性建筑;古县、古镇、古村落、历史街巷遗存;列入地名保护名录的相关遗存等。
“区划地名与不可移动文物深度交融、关系密切。”燕翀举例说,平遥古城、阳关遗址、赵州桥、敦煌莫高窟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定名都离不开地名。“地名是不可移动文物命名和价值阐释的重要标识。”燕翀表示,建立区划地名文物名录,是推动建立区划地名文物认定和保护利用工作体系的具体抓手。本次试点工作计划在全国范围内遴选15个左右试点地区,并依程序做好试点的申报、确定和组织实施、总结推广工作。
下一步,民政部将联合国家文物局,加大指导力度,规范试点申报和遴选程序,指导试点地区结合实际制定试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有序推进各项试点任务,统筹推动区划地名文物资源的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让承载着中华文明基因的区划地名文物“活”起来,更好发挥其在见证国家治理、疆域变迁、文化传承、民族融合中的独特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