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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北京如何“禁酒保粮”

2026-05-14 16:45 北京晚报

民以食为天。中国古代经历了长达数千年的农耕发展阶段,各朝各代,一些有作为的君王把保证百姓的粮食供应放在重要地位。

北京有3000多年建城史,873年的建都史。因为地理位置、地形地貌以及气候条件,再加上古代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后,造成北京及周边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大灾过后,赤地千里、流民四集。古代的赈济救灾,主要是平粮价、开粥厂,绕不开“粮食”两字。

近日读史籍,笔者发现一个有趣的话题:那就是从元代开始,北京城里的统治者们在遇到较大自然灾害时,把禁止酿酒作为保证京畿地区粮食供应的重要举措。

元世祖开“禁酒保粮”先例

如果把目光聚焦在“北京地区”,在史料中探寻为了防止灾年粮食短缺而实施的“禁酒保粮”措施,就会发现元朝是这一政策的最早倡导者。

元世祖忽必烈于1267年开始营造元大都,1271年定都北京,北京由此第一次上升为中国大一统王朝的首都。作为全国政治中心,元大都人口激增,光靠北京地区的粮食产出根本无法支撑,因此主要靠漕运从南方输粮。一旦漕运受阻或北方受灾,元大都就面临缺粮甚至断粮的危机。因此,元朝统治者第一次把“大都的粮食安全”和“禁酒”直接挂钩。

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年)春,大都城里发生了一次重要的“君臣对”,对话的双方是元世祖和以北方大儒姚枢为首的一群大臣,中心话题是如何应对正在发生的旱灾。《元史·世祖本纪》中是这样记载的:“三月庚寅朔,以冬无雨雪,春泽未继,遣使问便民之事于翰林国史院,耶律铸、姚枢、王磐、窦默等对曰:‘足食之道,唯节浮费,靡谷之多,无逾醪醴曲糵(米酒和酒曲)……宜一切禁止。’(世祖)从之。”这段话翻译过来就是:因为前冬没下雪,今春没下雨,元世祖派人到翰林院讨要对策,如何保证大都老百姓的碗里有饭吃?姚枢等大臣们给出的答案是禁止酿酒,因为酿酒所消耗的粮食实在太多。元世祖采纳了大臣们的建议。

《北京灾害史》一书中援引史籍《元文类》对这件事做了更详细的介绍——作为忽必烈的亲信老臣,姚枢指出:“京师列肆(商铺)百数”,每家店铺“日酿有多至三百石者(注:元代的一石,大约相当于现代的六十公斤),月已耗谷万石,百肆计之,不可胜算。”

于是元世祖开始实施禁酒令。《元史》记载:(当年)五月,申严大都酒禁,犯者抄家没收财产。至元十五年(1278年)夏四月,因为雨下得比较充足,旱情缓解,于是大都的酒禁就稍微放松了一点,允许因为疾病需要喝药酒的老百姓提出申请,由朝廷管辖的作坊酿造出来后按量供应(“以时雨沾足,稍弛酒禁,民之衰疾饮药者,官为酝酿量给之”)。

一直到这年的十一月,农耕生产走上正轨,粮食供应稳定,因此元世祖命令:“甲午,开酒禁。”从1277年春到1278年冬,这次因救灾保粮而实施的禁酒措施,前后足足持续了近两年的时间。

笔者以“禁酒”作为关键词查阅《元史》,发现“禁酒保粮”政策贯穿于元朝始终,涉及从元世祖到元顺帝的7个皇帝,“皇帝本纪”部分提到“灾,禁酒”的次数不下40次,这说明该政策一直在执行。

上面的数字,其中针对大都及周边地区的占了一半左右。元廷算得很清楚:大都城里如果有几万人天天喝酒,消耗的粮食可能够几万灾民活命。

明代不禁酒但收税

对于酿酒这件事,明代的做法和元、清两个朝代大相径庭。

明代的酒政经历了从“严格禁酒”到“放开酒禁、以税代禁”的演变过程。明朝初期,由于长期战乱,社会经济凋敝,粮食短缺是首要问题。为了保障民生、稳定社会,朱元璋推行了严厉的禁酒令,禁止民间私自酿酒。朱元璋甚至下令禁止农民种植糯米,从源头控制酿酒。禁酒令执行非常坚决,据《明史》记载,大将胡大海的儿子胡三舍因违反禁酒令,被朱元璋亲自处死,以儆效尤。

随着政权稳固和经济恢复,粮食供应变得充足,酒禁也随之放松。政府允许民间自由酿酒和销售,政府抽税,酒税税率约为三十分之一。

明朝中后期,酿酒产业逐渐发展壮大,越来越红火。景泰帝年间,有官员上疏称黄淮地区酿造酒曲加上京城、通州等地区酿酒的小作坊不下千万家。这一数字估计有夸张成分,但实际情况也绝不是小数。弘治帝年间,又有官员称:自都城达之天下,但有人烟,即为酒户,靡费米谷,不可胜言。官员们建议皇帝禁酒,但是政府实际采取的措施却是加税。

明朝政府虽然靠着酒产业,收取了大量税银,但是也为灾年渡过难关埋下了隐患。自万历朝开始,由于管理失当,漕运逐渐废弛,运到京师的粮食大大减少。到京畿地区真的发生自然灾害时,政府已经没有能力大规模组织储备粮投放市场来平抑粮价,或者组织救济粮直接向灾民发放。这就造成了社会动荡,也动摇了国本。

清代拿烧酒“开刀”

清代的统治者们在发生较大自然灾害时,奉行禁止酿酒以保证灾区的粮食供应。这其中,康雍乾三朝尤为突出。

从康熙帝开始执政(1661年)到乾隆帝退位成为太上皇(1795年),这段长达134年的统治时期,政治较为清明,人民生活获得了较大的保障。在对待禁酒这个问题上,三位皇帝的观点非常一致,而且非常客观和务实。根据专门记录皇帝起居言行的史书《清实录》,可以清楚地看出三位明君对于酒的认识以及对于禁酒工作的重视。如:

(康熙三十七年)“酒乃无益之物,耗米甚多……着令严禁,以裨民食”。

(雍正四年)“朕从前以直隶雨水过多,田禾歉收,米价腾贵,令盛京及口外地方严禁烧锅,已下谕旨。今闻盛京地方仍开烧锅……无故耗费米粮,着议政大臣定议,严行禁止。”

(乾隆二年)“耗谷之尤甚者,则莫如烧酒,烧酒之盛行,则莫如河北五省……岁耗谷米,少者万余石,多者数万石不等,则禁止之后,通计五省所存之谷已千余万石矣……”

笔者从中还发现一件有趣的事,康熙、雍正、乾隆都把禁酒的“火力点”,集中到了烧酒上面。

烧酒,又叫烧锅、烧刀子。指的是我国北方用锅蒸谷、盛取蒸馏酿出的粮食酒。

当时,市面上主要生产和销售两种酒:烧酒和黄酒。禁酒令之所以专门针对“烧酒”,本质上是一场“保口粮”的运动。在统治者眼中,烧酒在当时被视为“与民争食”且“浪费粮食”的罪魁祸首,而黄酒则被认为是消耗精细粮食(糯米、小麦)的奢侈品。烧酒主要原料是高粱、粟米等杂粮,甚至包括豆皮、谷糠等“下脚料”。在皇帝看来,高粱和粟米是北方百姓的主要口粮,而烧酒作坊规模大,一旦放开,会大量消耗高粱等粗粮。如果遭遇灾荒,这些本该救命的粗粮却被酿成了酒,百姓就会饿死。

康熙和雍正时期,“禁酒保粮”政策刚刚建立,主要策略是督促封疆大吏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如康熙帝在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通过大学士下旨意:“今岁畿辅地方歉收,米价腾贵……又蒸造烧酒,多费米谷”,他命令户部立刻通知下面的巡抚,禁止顺天、永平、保定、河间四府蒸造烧酒。

雍正帝在雍正十年(1732年),廷议禁烧锅,并将法规下放到各个省讨论。兵部尚书兼陕西巡抚史贻直提出:在粮食丰收的年份,烧锅是民间谋生手段,应该根据年景的不同,灵活加以弛禁。雍正帝采纳了他的建议。

乾隆时期,京畿地区人口激增,京城的酒肆也生意兴隆,“京师九门,每日酒车衔尾而进”。然而由于自然灾害时有发生,乾隆帝继位后面临突出的民生矛盾。因此他马上着手完善禁酒保粮政策。

乾隆二年(1737年),乾隆帝发起了一场关于是否永远禁止烧锅的宫廷大讨论,讨论的结果是,大臣们都认同“灾年严禁”的方法,而不赞同永远禁酒。

第二年,乾隆帝又督促地方大臣厉行查禁酒曲,因为有不同意见,乾隆帝组织各地的总督巡抚们开展第二次禁酒大讨论,在统一了封疆大吏的思想后,他马上订立法律条文,包括对酒曲贩子“杖一百,枷号两个月,以示惩警”,对于地方官员失察,则交吏部给予处分。史书中还记载了乾隆帝对直隶总督孙嘉淦的点名批评,孙嘉淦号称清代山西籍第一名臣,然而乾隆帝却批评他“所办诸事俱属尽心。惟烧锅一事,禁约太宽……着孙嘉淦转饬所属地方官严缉治罪,不得姑容”。

在乾隆的严厉督促下,许多省的封疆大吏都认真地执行禁酒政策,例如孙嘉淦之前的直隶总督李卫,一年中破获364宗私酿烧酒案,抓获案犯1400余名。

康雍乾三帝开创的禁烧酒、禁酒曲政策,尽管有争议有阻力,却实行了160多年。在灾年时,这为保证灾民有饭吃发挥了重要作用。咸丰年间,为了解决因太平天国起义带来的财政危机,清政府才废除了此项政策,代之以收缴酒税来扩大财源。

责任编辑:纪敬(QC0003)作者:伊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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