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智能手机普及的屏幕时代,人与人之间深度的线下联结,慢慢变得奢侈。读书会就是这样一种过去常见的联结。如今,它依然活跃于大学,散布于周末大城市的角落。和其他类型的面对面交往相比,读书会有书这样一个明确的媒介作为依托,前来参会的人们不仅肉身在场,同时也“精神共在”。参加读书会的人形成的密切关系,往往与泛泛之交判若云泥。
从中国的“新月社”、“语丝社”,到巴黎的左岸文学沙龙,古今中外,读书会都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增进智识、促进交往之外,读书会之于人们的公共生活还有一些更为深刻的意义尚未得到重视。本文作者曾组织、参加过许多读书会。他借着一本近期读到的新书《闲事佬读书会》(The Busybody Book Club)说开去,以小见大,剖析出读书会之于塑造“社会”的价值。在一个日益原子化的时代,阅读并非一种私人行动,而是人与世界“重新结盟”的仪式。
读书会小史
读书之用,常在书外:我过去在教师发展中心做事,单位组织的读书会上,来的老师阅读过的书包括《注意力分散》(Distracted)《文化密码》(The Culture Code)、《人类如何学习》(How Humans Learn)《大脑法则》(Brain Rules)《延展思维》(The Extended Mind)《影响者》(Influencer)这些开拓兴趣的“增广贤文”。而另外一些,如《粘得住的学习》《规格式评分》等,则可以较快地投入教学,与实践无缝连接。
教师发展往往着眼于“怎么做”,但若教师不明白“为什么要做”,就难以真正改变。而读书会则在一定程度上,担负着让人了解“为什么”,了解“其所以然”的功能。在同类课程设计师当中,我估计是带人读书最多的之一。最后我又把读的一些书写成书评,发表在国内报刊上,形成工作和爱好之间的有益平衡,互动互补。
我对读书会的兴趣,也促使我去追溯它在历史与文化中的渊源。历史上许多读书会不仅是阅读的聚会,更是思想与文化的孵化器。中国有从“新月社”到“语丝社”的读书会传统,它们往往兼具文学探索与思想启蒙的功能。当代我们也有木心组织的读书会,后由陈丹青整理成集,成为畅销书。在西方,从十八世纪巴黎的沙龙到二十世纪英国的布鲁姆斯伯里小组、美国哈莱姆文艺复兴的文学圈,到当代的电视热门读书节目,读书会始终在推动文学创新与社会思潮的传播。奥普拉的读书俱乐部的影响力就是一例:自1996年创立以来,任何一本书一旦被奥普拉选为推荐书目,其销量几乎都会立刻飙升至数百万册,被媒体称为“奥普拉效应”。许多原本默默无闻的作家,都因为被奥普拉选中而一夜成名,成为畅销书作家。这种影响力甚至改变了美国文学出版业的生态。由此可见,读书会从来不仅仅是私人消遣,而是文化能量的涌动。
这些读书会名称不一,也有沙龙形式出现的,如巴黎左岸文学沙龙, 其成员包括萨特、波伏娃、加缪这些如雷贯耳的名字。牛津的“英克林俱乐部”,成员包括C.S. 刘易斯(纳尼亚传奇作者)、J.R.R. 托尔金(魔戒作者)等。在网络时代,这些读书会又有了一些创新。英国独立摇滚乐队“佛罗伦斯与机器”的主唱佛罗伦斯·韦尔奇在几年前与她的粉丝们一起创立了一个名为 “两本书之间”(Between Two Books)的读书俱乐部。这个读书会最初是由佛罗伦斯的几位粉丝发起的,佛罗伦斯本人也积极参与其中,并且通过社交媒体定期分享她推荐的书籍,以及她对书籍的看法和感受。韦尔奇对这个读书俱乐部相当重视,她不仅定期更新,甚至还会邀请读书会的创始成员或积极参与的粉丝上台,在她的演唱会现场一起分享和讨论书籍!这种将文学讨论带到摇滚舞台上的行为,是颇为独特的互动。这做法也许能给我们一些启发:窦唯和崔健,花儿和激流,你们也可以去试试啊。开了这么长的头,只是希望不惜代价地引起大家对读书会的关注,希望更多的读书会雨后春笋一般涌现。读书对于提高国民素质的作用不容忽视。
读书会本身也常常成为文学叙事的一部分。几年前,我看过《在德黑兰读〈洛丽塔〉》(Reading Lolita in Tehran: A Memoir in Books)。这是伊朗裔作家阿扎尔·纳菲西(Azar Nafisi)于2003年出版的回忆录。书中讲述她在1979年伊朗伊斯兰革命后,被迫离开大学教职,在自己家中秘密组织一个女子读书小组的经历。 在这段时间里,她与几位女学生一起阅读被禁的西方文学作品,如纳博科夫的《洛丽塔》、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詹姆斯的《黛西·米勒》等。通过这些作品,她们探讨爱情、自由、身份与压迫等主题,在文学中寻找精神的自由与自我认同。
当读书会成为探案现场
新近我又发现了一本以读书会为主线的奇书,这次是一部小说:弗蕾娅·桑普森(Freya Sampson) 的《闲事佬读书会》(The Busybody Book Club)。这是一部温馨悬疑(Cozy Mystery)小说,背景设定在英国康沃尔郡海边的圣特雷多克小村庄。小说表面上是轻松诙谐的社区读书会故事,实则在温情与悬疑之间,展现了一个濒临瓦解的社区如何因一本书、一次案件和几段友情而重新凝聚。
此书的主要线索,就是读书会上丢钱,主要人物就是读书会上的书友。故事的主人公诺娃·戴维斯是当地社区中心的图书管理员,同时也是五人读书俱乐部的组织者。一次读书会期间,用于修缮社区中心屋顶的筹款一万英镑突然失窃,保管资金的诺娃因“疏忽”而成了头号嫌疑人,甚至面临失业风险。更糟的是,新成员迈克尔·沃特金斯随即失踪,然后家里抬出去一具尸体,案件升级为谋杀疑云。
读书俱乐部的成员于是决定“自力更生”,组成业余侦探团,用他们从小说中学来的智慧破解谜团。换言之,他们将读的书化开了,浸润自己的一言一行。年长的菲利斯·哈德森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狂热粉丝,自诩为现代版马普尔小姐。她笃定迈克尔是被陷害的,并用自己的侦探推理法带领大家展开调查。她断定迈克尔家中发现的尸体就是他本人,她的推理过程堪称“克里斯蒂式”:现场只有一辆车、抬尸体的人吃力——“那一定是迈克尔,因为他很胖。”又比如,她看到门口的小红车便认定那是迈克尔太太的:“六十多岁的男人不会开宝马迷你,那车连高尔夫球袋都放不下。”她的推理是否正确,这里不妨保留一丝悬念。
浪漫小说爱好者亚瑟·罗宾逊则坚信案件中隐藏着一位“神秘女子”;而少年阿什·查拉比,一位科幻迷兼电脑高手,则从“黑暗势力”的角度出发,用技术手段提供线索。三种截然不同的阅读世界——侦探、浪漫与科幻——在同一案件中交织出令人忍俊不禁又意外精妙的协作。读书俱乐部成员们在案情迷雾中以书解事,各显神通,也让读者在轻笑之余,体会到阅读如何渗透进我们的日常判断与行为。小说里的悬案侦破过程一波三折,俱乐部成员的狗被怀疑下毒,中心管理人员被攻击,读书会组织者被逮捕...一次次峰回路转,但是又因读书俱乐部的元素,各种书籍的标题和内容撒布在全书中,增添了新的阅读趣味,和其他侦探故事都不一样。
一本书就是一个小宇宙:小说不仅写的是一桩悬案,也是一幅当代英国社区的生活切片。那笔丢失的屋顶修缮基金成为压垮社区中心的最后一根稻草——保险公司拒赔,屋顶无法维修,冬天将至,市政厅趁机考虑关闭社区中心,收回土地以供房地产开发。对于村民而言,社区中心的关闭意味着的不只是失业,更是社群纽带的断裂。孩子们再也没有安全的玩耍场所,青少年失去了聚会的空间,老人们也失去了交流和取暖的去处。这种设定揭示了当代西方乡镇社会的一种脆弱:在缺乏自然交往的环境中,人们往往需要借助读书会、教会、食物银行等“人为组织的场所”才能建立社会连接。相比之下,中国式“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生活状况虽然拥挤,却也在无意中维系着一种社会黏性。弗蕾娅·桑普森以轻盈的笔触,将这一社会现实包裹在温情的故事中,让读者在微笑中感到隐约的惆怅。从这方面看,这本书也是英国乡镇社会的一个万花筒。
书里有一些英式幽默——不刺眼、不照耀、不油滑,却充满细腻的机智。亚瑟在社区中心遇到少年阿什时,恰逢阿什的同学来访,年轻人显然不愿被看到和一群老年人一起读书。亚瑟体贴地说自己是阿什的祖父,阿什是在帮他找书。那一刻既好笑又温柔,也成了两人忘年交的起点。阿什在课堂上苦读莎士比亚的《无事生非》,完全读不进去——他不明白为何要研究这些被左翼学者称之为“死去的白人”的陈旧作品。于是,亚瑟的妻子艾希,一个浪漫小说迷,从爱情小说的角度帮助他们解读这部莎剧,而阿什又以科幻的逻辑帮亚瑟理解《星球大战》。不然,亚瑟会困在浪漫小说的窠臼里走不出来,总想着最后的那种‘大团圆’在哪里。这种忘年交使得此书洞中有洞,山重水复,景象万千。这两老(亚瑟夫妇)一少,在互相启发中,跨越年龄、阶层与文化的界限,让读书这件事重新散发出人性的温度。
通常来说,读书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读书改变人的效果疗效显著、立竿见影的估计并没有那么多,更多应该是留在“腹有诗书气自华”的玄虚层面。但也未必,读书的影响力,或是没有找到将其显现的触媒而已。这本《闲事佬读书会》就以极为戏剧化的方式,让人看到读书对人行为处事的改变,以及读书对社区的影响。
我曾听一位老师说过的:读书要看三重关系——此书与其他书的关系,此书与世界的关系,此书与自己的关系。《闲事佬读书会》正是这三重关系的生动例证。例如书中一个人的母亲去世了,而此人身上有血迹,群里就有人联想到此人讨论《沼泽深处的女孩》(Where the Crawads Sing)这本书时,对书里母亲的评论。看书的人显然也都是社会人,比如本书中有的人来看书,是给自己残疾的妻子找书,好回去读给她听。也有人来读书,是想长点见识,找些亮点,好去取悦博览群书的伴侣,不在其面前自惭形秽。读书会上大家是否分享,说的是什么,是否分享自己的隐私,也是组织读书会的人一直需要考虑的事。如果大家都泛泛而谈,无关自己,读书会没法掘地三尺走入我们内心。如果分享各自经历,往往会带来一些制造友情黏度和温度的经历,但得声明“发生在这里的事情留在这里”,不要让读书会的分享,成为流言的温床。
本书作者弗蕾娅·桑普森曾在剑桥大学学习历史,后转入电视行业制作纪录片,如今定居伦敦。她的作品以温情社区和古怪迷人的角色著称,她写的常常是书中之书,很适合我们书迷来看。她的代表作包括《最后一搏图书馆》(The Last Chance Library)与《丢票》(The Lost Ticket)。而《闲事佬读书会》无疑是她笔下最“会聊天”的一本书。读书会从来不只是读书,它是人与人、人与思想、人与世界重新结盟的仪式。一本书的光,也能照亮一群人的命运。
在一个智能手机普及的屏幕时代,人与人之间深度的线下联结,慢慢变得奢侈。读书会就是这样一种过去常见的联结。如今,它依然活跃于大学,散布于周末大城市的角落。和其他类型的面对面交往相比,读书会有书这样一个明确的媒介作为依托,前来参会的人们不仅肉身在场,同时也“精神共在”。参加读书会的人形成的密切关系,往往与泛泛之交判若云泥。
从中国的“新月社”、“语丝社”,到巴黎的左岸文学沙龙,古今中外,读书会都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增进智识、促进交往之外,读书会之于人们的公共生活还有一些更为深刻的意义尚未得到重视。本文作者曾组织、参加过许多读书会。他借着一本近期读到的新书《闲事佬读书会》(The Busybody Book Club)说开去,以小见大,剖析出读书会之于塑造“社会”的价值。在一个日益原子化的时代,阅读并非一种私人行动,而是人与世界“重新结盟”的仪式。
读书会小史
读书之用,常在书外:我过去在教师发展中心做事,单位组织的读书会上,来的老师阅读过的书包括《注意力分散》(Distracted)《文化密码》(The Culture Code)、《人类如何学习》(How Humans Learn)《大脑法则》(Brain Rules)《延展思维》(The Extended Mind)《影响者》(Influencer)这些开拓兴趣的“增广贤文”。而另外一些,如《粘得住的学习》《规格式评分》等,则可以较快地投入教学,与实践无缝连接。
教师发展往往着眼于“怎么做”,但若教师不明白“为什么要做”,就难以真正改变。而读书会则在一定程度上,担负着让人了解“为什么”,了解“其所以然”的功能。在同类课程设计师当中,我估计是带人读书最多的之一。最后我又把读的一些书写成书评,发表在国内报刊上,形成工作和爱好之间的有益平衡,互动互补。
我对读书会的兴趣,也促使我去追溯它在历史与文化中的渊源。历史上许多读书会不仅是阅读的聚会,更是思想与文化的孵化器。中国有从“新月社”到“语丝社”的读书会传统,它们往往兼具文学探索与思想启蒙的功能。当代我们也有木心组织的读书会,后由陈丹青整理成集,成为畅销书。在西方,从十八世纪巴黎的沙龙到二十世纪英国的布鲁姆斯伯里小组、美国哈莱姆文艺复兴的文学圈,到当代的电视热门读书节目,读书会始终在推动文学创新与社会思潮的传播。奥普拉的读书俱乐部的影响力就是一例:自1996年创立以来,任何一本书一旦被奥普拉选为推荐书目,其销量几乎都会立刻飙升至数百万册,被媒体称为“奥普拉效应”。许多原本默默无闻的作家,都因为被奥普拉选中而一夜成名,成为畅销书作家。这种影响力甚至改变了美国文学出版业的生态。由此可见,读书会从来不仅仅是私人消遣,而是文化能量的涌动。
这些读书会名称不一,也有沙龙形式出现的,如巴黎左岸文学沙龙, 其成员包括萨特、波伏娃、加缪这些如雷贯耳的名字。牛津的“英克林俱乐部”,成员包括C.S. 刘易斯(纳尼亚传奇作者)、J.R.R. 托尔金(魔戒作者)等。在网络时代,这些读书会又有了一些创新。英国独立摇滚乐队“佛罗伦斯与机器”的主唱佛罗伦斯·韦尔奇在几年前与她的粉丝们一起创立了一个名为 “两本书之间”(Between Two Books)的读书俱乐部。这个读书会最初是由佛罗伦斯的几位粉丝发起的,佛罗伦斯本人也积极参与其中,并且通过社交媒体定期分享她推荐的书籍,以及她对书籍的看法和感受。韦尔奇对这个读书俱乐部相当重视,她不仅定期更新,甚至还会邀请读书会的创始成员或积极参与的粉丝上台,在她的演唱会现场一起分享和讨论书籍!这种将文学讨论带到摇滚舞台上的行为,是颇为独特的互动。这做法也许能给我们一些启发:窦唯和崔健,花儿和激流,你们也可以去试试啊。开了这么长的头,只是希望不惜代价地引起大家对读书会的关注,希望更多的读书会雨后春笋一般涌现。读书对于提高国民素质的作用不容忽视。
读书会本身也常常成为文学叙事的一部分。几年前,我看过《在德黑兰读〈洛丽塔〉》(Reading Lolita in Tehran: A Memoir in Books)。这是伊朗裔作家阿扎尔·纳菲西(Azar Nafisi)于2003年出版的回忆录。书中讲述她在1979年伊朗伊斯兰革命后,被迫离开大学教职,在自己家中秘密组织一个女子读书小组的经历。 在这段时间里,她与几位女学生一起阅读被禁的西方文学作品,如纳博科夫的《洛丽塔》、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詹姆斯的《黛西·米勒》等。通过这些作品,她们探讨爱情、自由、身份与压迫等主题,在文学中寻找精神的自由与自我认同。
当读书会成为探案现场
新近我又发现了一本以读书会为主线的奇书,这次是一部小说:弗蕾娅·桑普森(Freya Sampson) 的《闲事佬读书会》(The Busybody Book Club)。这是一部温馨悬疑(Cozy Mystery)小说,背景设定在英国康沃尔郡海边的圣特雷多克小村庄。小说表面上是轻松诙谐的社区读书会故事,实则在温情与悬疑之间,展现了一个濒临瓦解的社区如何因一本书、一次案件和几段友情而重新凝聚。
此书的主要线索,就是读书会上丢钱,主要人物就是读书会上的书友。故事的主人公诺娃·戴维斯是当地社区中心的图书管理员,同时也是五人读书俱乐部的组织者。一次读书会期间,用于修缮社区中心屋顶的筹款一万英镑突然失窃,保管资金的诺娃因“疏忽”而成了头号嫌疑人,甚至面临失业风险。更糟的是,新成员迈克尔·沃特金斯随即失踪,然后家里抬出去一具尸体,案件升级为谋杀疑云。
读书俱乐部的成员于是决定“自力更生”,组成业余侦探团,用他们从小说中学来的智慧破解谜团。换言之,他们将读的书化开了,浸润自己的一言一行。年长的菲利斯·哈德森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狂热粉丝,自诩为现代版马普尔小姐。她笃定迈克尔是被陷害的,并用自己的侦探推理法带领大家展开调查。她断定迈克尔家中发现的尸体就是他本人,她的推理过程堪称“克里斯蒂式”:现场只有一辆车、抬尸体的人吃力——“那一定是迈克尔,因为他很胖。”又比如,她看到门口的小红车便认定那是迈克尔太太的:“六十多岁的男人不会开宝马迷你,那车连高尔夫球袋都放不下。”她的推理是否正确,这里不妨保留一丝悬念。
浪漫小说爱好者亚瑟·罗宾逊则坚信案件中隐藏着一位“神秘女子”;而少年阿什·查拉比,一位科幻迷兼电脑高手,则从“黑暗势力”的角度出发,用技术手段提供线索。三种截然不同的阅读世界——侦探、浪漫与科幻——在同一案件中交织出令人忍俊不禁又意外精妙的协作。读书俱乐部成员们在案情迷雾中以书解事,各显神通,也让读者在轻笑之余,体会到阅读如何渗透进我们的日常判断与行为。小说里的悬案侦破过程一波三折,俱乐部成员的狗被怀疑下毒,中心管理人员被攻击,读书会组织者被逮捕...一次次峰回路转,但是又因读书俱乐部的元素,各种书籍的标题和内容撒布在全书中,增添了新的阅读趣味,和其他侦探故事都不一样。
一本书就是一个小宇宙:小说不仅写的是一桩悬案,也是一幅当代英国社区的生活切片。那笔丢失的屋顶修缮基金成为压垮社区中心的最后一根稻草——保险公司拒赔,屋顶无法维修,冬天将至,市政厅趁机考虑关闭社区中心,收回土地以供房地产开发。对于村民而言,社区中心的关闭意味着的不只是失业,更是社群纽带的断裂。孩子们再也没有安全的玩耍场所,青少年失去了聚会的空间,老人们也失去了交流和取暖的去处。这种设定揭示了当代西方乡镇社会的一种脆弱:在缺乏自然交往的环境中,人们往往需要借助读书会、教会、食物银行等“人为组织的场所”才能建立社会连接。相比之下,中国式“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生活状况虽然拥挤,却也在无意中维系着一种社会黏性。弗蕾娅·桑普森以轻盈的笔触,将这一社会现实包裹在温情的故事中,让读者在微笑中感到隐约的惆怅。从这方面看,这本书也是英国乡镇社会的一个万花筒。
书里有一些英式幽默——不刺眼、不照耀、不油滑,却充满细腻的机智。亚瑟在社区中心遇到少年阿什时,恰逢阿什的同学来访,年轻人显然不愿被看到和一群老年人一起读书。亚瑟体贴地说自己是阿什的祖父,阿什是在帮他找书。那一刻既好笑又温柔,也成了两人忘年交的起点。阿什在课堂上苦读莎士比亚的《无事生非》,完全读不进去——他不明白为何要研究这些被左翼学者称之为“死去的白人”的陈旧作品。于是,亚瑟的妻子艾希,一个浪漫小说迷,从爱情小说的角度帮助他们解读这部莎剧,而阿什又以科幻的逻辑帮亚瑟理解《星球大战》。不然,亚瑟会困在浪漫小说的窠臼里走不出来,总想着最后的那种‘大团圆’在哪里。这种忘年交使得此书洞中有洞,山重水复,景象万千。这两老(亚瑟夫妇)一少,在互相启发中,跨越年龄、阶层与文化的界限,让读书这件事重新散发出人性的温度。
通常来说,读书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读书改变人的效果疗效显著、立竿见影的估计并没有那么多,更多应该是留在“腹有诗书气自华”的玄虚层面。但也未必,读书的影响力,或是没有找到将其显现的触媒而已。这本《闲事佬读书会》就以极为戏剧化的方式,让人看到读书对人行为处事的改变,以及读书对社区的影响。
我曾听一位老师说过的:读书要看三重关系——此书与其他书的关系,此书与世界的关系,此书与自己的关系。《闲事佬读书会》正是这三重关系的生动例证。例如书中一个人的母亲去世了,而此人身上有血迹,群里就有人联想到此人讨论《沼泽深处的女孩》(Where the Crawads Sing)这本书时,对书里母亲的评论。看书的人显然也都是社会人,比如本书中有的人来看书,是给自己残疾的妻子找书,好回去读给她听。也有人来读书,是想长点见识,找些亮点,好去取悦博览群书的伴侣,不在其面前自惭形秽。读书会上大家是否分享,说的是什么,是否分享自己的隐私,也是组织读书会的人一直需要考虑的事。如果大家都泛泛而谈,无关自己,读书会没法掘地三尺走入我们内心。如果分享各自经历,往往会带来一些制造友情黏度和温度的经历,但得声明“发生在这里的事情留在这里”,不要让读书会的分享,成为流言的温床。
本书作者弗蕾娅·桑普森曾在剑桥大学学习历史,后转入电视行业制作纪录片,如今定居伦敦。她的作品以温情社区和古怪迷人的角色著称,她写的常常是书中之书,很适合我们书迷来看。她的代表作包括《最后一搏图书馆》(The Last Chance Library)与《丢票》(The Lost Ticket)。而《闲事佬读书会》无疑是她笔下最“会聊天”的一本书。读书会从来不只是读书,它是人与人、人与思想、人与世界重新结盟的仪式。一本书的光,也能照亮一群人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