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文旅> 正文

艺术有抄袭吗?

2019-03-25 09:21 工人日报

《流浪地球》终于还是没有突破票房纪录,有点遗憾。这么说并不意味着我喜欢这部影片,实际上,我都没有去影院捧场。其中的原因,一是本人对当下普遍不太靠谱的科幻没兴趣,二是既然有那么多人追捧,那么,一定是迎合大众情绪的。

当然了,这只是我个人的胡乱猜想。不管怎么样,从市场层面来说,大获成功的《流浪地球》无疑是一部好影片,或者换个角度来看:既然有那么广众的消费者选择了它,说明它是一件很受欢迎的“商品”。

然而,针对该作品本身的议论就没有那么平顺了——近乎又是两个极端。要么“不需要解释”地赞誉,要么鸡蛋里挑骨头般地嘲讽,在大多数感性的认同之外(就票房因素而言这是毋庸置疑的),“抄袭”的贬斥之声不绝于耳。

电影本身的好坏,客观说,不是一个能够简单判定的事,从艺术的角度去衡量,抑或是从商业投资人的眼界去看待,完全不是一回事儿,就像热爱文艺片的和钟情商业动作片的不同观众,很难达成一致意见那样。显然,艺术产品(商品或者艺术品)的优劣判断是一门很复杂的学问,不是随性的感性直觉可以完成的任务。

虽然如此,但对那些带有贬低取向,一味强调“抄袭”的观点,并以此为据评价电影的思维方式,我以为就有些过于偏激了。

不错,据众多评论者所言和列举,的确有不少桥段、情节,甚至是细节设置,类同的影画故事之前老外的多部科幻影片都已呈现过,但基于此类既有的情节故事,就以“抄袭”来定论无疑是不恰适的。

众所周知,和“论文抄袭”不同,艺术家,以及出品、制造艺术品这个行当,模仿——是的,是模仿——历来就是几乎是普遍现象,并且,我们甚至可以说是一直在场的。别的不说,爱好书法之徒(包括书法家)对着名家名作依样画葫芦,预备画家甚或是画家端详大师作品照葫芦画瓢,是寻常可见的情景,这些“模仿”没有人会认为是抄袭,反而是类似的行为以及进阶手段和方式,会被认为是有效的捷径,甚至是必经之路,是值得肯定的路径。

再进一步,具体来看。现存的《快时晴雪》和《兰亭集序》帖,以权威专家们当下的分析定夺,留存在世的已然不是真迹,如今被视若珍稀宝贝的“本子”,实际上就是“抄袭”的产物,是其他人临摹书法大师王羲之作品才有的产品——虽然也是杰出的艺术品。

而众多关涉艺术范畴的现代工业产品,尤其是工业设计,模仿的广泛存在就更不用说了。

事实上,就历史的源流来看,只有我们认识、熟悉了那些构造和手段之后,就如气韵走笔、间架结构和篇章布局都了然于心后,才能有更进一步地创造——真正革命性的创新是极其罕见的。所谓熟能生巧,其意味估计就是如此。

而电影,作为综合艺术、消费品集合体,作为最终需要市场支撑的复合艺术商品,罕有谁认为后来者“抄袭”前辈的构想,模仿倒是比较常见。像蒙太奇、长镜头等技术性手法啥的就不说了,电影的“运动”,《关山飞渡》就是很多后来者的榜样。同样,以叙事手法和镜头变换被称道的《公民凯恩》被模仿也是寻常事,人们说此等行为是借鉴,而非抄袭。其实在现代商业化电影和影院的背景下,模仿好莱坞几乎是不可避免的,情绪化地指责“抄袭”显然有失公允。

退一步看,无论是在技术层面,还是在表现方式,以及电影产业所涉及的方方面面,要寻求后来居上的突破,对已有表现技法和手段的熟悉和学习应用,也就是模仿,显然是必不可少的过程,就像画家、书法家,甚至现代工业生产那样。

换一个角度,借助成熟的影音画面,建构新观念下的人物故事,就像《爱乐之城》那种老套爱情故事的常变常新,自然不能牵扯到“抄袭”,顶多也就是“模仿”,这应该是更积极的行为——站在巨人的肩上才能看得更远。

比较起人类构建的各种文化系统来说,艺术是更宽容的一脉,我们可能会说,某种艺术形式是垃圾,比如初出茅屋的印象主义画派,但没有理论支持印象派是异端的判断,故而对电影这种集成了多元艺术形态的集合体,人们更应该表现出宽容的倾向,把有色眼镜摘下来才更有建设性。

责任编辑:王漓鹂(QF0015)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