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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文化产品:爆款作品别只追求“抱款”

2018-12-26 08:02 光明日报

“中国有超8亿网民,付费用户增速之快,出人意料。”据报道,2018年,我国互联网相关文化产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其中最突出的是用户付费模式的崛起。有专家认为,我国互联网文化产业已经从传统的“内容免费+广告推广”的方式进化为“内容付费+广告推广”的模式,与发达国家同步了。

此非虚言,从网络音乐到网络影视,从网络综艺到网络文学……越来越多的用户愿意为好作品付费,与之相对应的数据是,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某视频网站的会员服务收入为29亿元,超过在线广告服务收入24亿元。另一家视频网站日均付费用户增速,已经连续4个季度超过100%。

付费时代呼啸而至,好内容变现越来越容易,愿意为好作品买单的用户也越来越多。一定程度上说,爆款产品不仅可收割流量,还能黏住用户,培养大批拥趸,乃至增加可量化的付费用户。从这个角度看,从“爆款”到“抱款”——赚个盆满钵满,实是顺理成章之事。

付费用户多、增速快,为人称道,这是多赢。对用户来说,可获得独特而丰富的精神享受;而对于作者来说,也是一种看得见的回报,正如专家所称,“内容付费+广告推广”的模式给优质作品以尊严,体现了创作的价值,对创作者而言是很大的正向激励。

但是,打量方兴未艾的内容付费,不能光盯着用户人数和增速,还应该探讨这种模式能不能走得更稳健,如何才能更有生命力?曾有调查称,在付费阅读中,80%的部分都是网络小说,剩下的20%,大部分也是在媒体与自媒体间充斥着以各种名目凸显的“快餐式”消费。这一数据或可推敲,但不争的事实是,一些内容之所以有人买账,不是作品质量高,而是作者名气大,还与平台善于帮衬和忽悠有关。再比如,用户花钱买了阅读资格,但阅读周期多是一年,哪怕质量低下,用户也无法退款,这能够佐证付费作品都是好作品吗?

“付费阅读,你读到的是信息还是知识?”有人如此感叹。在信息爆炸时代,有人帮用户过滤到大量杂质性信息;在碎片化阅读时代,有人提拎出有效信息点,这当然可满足用户的实际需求。但是,有些作者缺乏真诚,以变现为能事,完全把内容付费市场当成了一笔买卖,这样的内容还值得赞许吗?

内容付费,不能只输送价值,还应该输送价值观;不能光为了获得真金白银的市场回报,还应该追求真心实意的市场反馈。毕竟,内容付费不是单纯的商业产品,而是带有精神内涵的文化产品,就更需要有底线,有高标准,致力于正向的价值塑造。文艺不能当市场的奴隶,不要沾满了铜臭气。优秀的文艺作品,最好是既能在思想上、艺术上取得成功,又能在市场上受到欢迎。

内容付费的春天来了,但是还没有到发展的黄金时代。越是众声喧哗,越需坚守文艺的审美理想、保持文艺的独立价值。在追逐财富的热潮中,少一些浊流,多一些清流,别把内容付费做成了一锤子买卖,沦为一种收割用户“智商税”的游戏。一个真正推崇知识的时代,应该为好内容买单,但是也应该建立良币驱逐劣币的正常机制,让那些真正能温润心灵、启迪心智的作品,传得开、留得下。

责任编辑:王漓鹂(QF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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