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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 文物“金色名片”熠熠生辉

2018-12-19 08:45 中国文化报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文物事业取得了诸多成就,文物这张中国“金色名片”熠熠生辉。

法律体系日趋完善

1982年11月19日,文物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我国文化领域第一部法律。此后,国务院先后颁布实施了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考古涉外工作管理办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长城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博物馆条例6部行政法规。原文化部也先后出台了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博物馆管理办法、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7部部门规章。国家文物局为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公布了一大批规范性文件。目前,我国已批准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等4项有关国际公约。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文物工作,1987年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强保护、改善管理、搞好改革”。1992年5月,全国文物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保护为主、抢救第一”。1997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意见》,要求各部门各地方做到文物保护“五纳入”。2002年,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公布实施,确立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200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2016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60多次,考察文博单位30多家,出席文物领域重大活动20余场,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新时代文物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保护资金投入持续加大  文物家底基本摸清

2006年1月故宫太和殿维修工程启动、2009年8月西藏“十一五”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暨江孜宗山抗英遗址保护工程开工、2014年5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工作启动……一项项重要文物工程相继开展并顺利完成的背后,是国家对文物资金投入不断加大,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中央财政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从1978年的0.07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108亿元;2017年全国文物事业费355.59亿元,比上年增加47.89亿元,增长15.6%。资金从支撑重点文物修缮工程,到近年来不断创新文物资源利用模式,特别是将文物保护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扶贫开发相结合,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全面推进对口援疆、援藏文物保护规划和重点工程等。

2007年至2011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76.6万处,在基本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先后公布7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296处。2012年至2016年,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展开,共登录国有可移动文物1.08亿件(套)。2006年至2012年组织开展长城资源调查认定工作,认定长城总长度2.1万余千米,分布于15个省区市的404个县(市、区)。

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并重

40年来,通过完善文物法规、强化文物普法,科学认识、合理利用文物资源的意识基本树立。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坚定文化自信,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1982年起,国务院先后公布13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2003年起,国家文物局联合住建部门先后公布了6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1987年,国家文物局委托原中国历史博物馆设立水下考古学研究中心;2007年“南海Ⅰ号”整体浮出水面,世界首创的整体打捞古沉船方式取得成功;2014年,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正式成立,同年,“中国考古01号”水下考古船正式下水,深海考古取得一系列重大进展。

国家文物局组织编制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五年行动计划,启动“长征——红色记忆”工程,编制《长征文化遗产线路总体规划》,推进延安革命遗址、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旧址等项目实施,一批革命文物进入各地红色文物精品旅游线路,促进革命老区、国家贫困地区旅游产业发展。

为加强大遗址整体保护利用,开展“考古中国”重大研究,推进大遗址保护,2010年起先后公布3批36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以及67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良渚遗址、石峁遗址等一批重大考古发现及研究成果,持续推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实施,为讲好中国故事、传承中华文明提供依据。

全社会参与,让文物“活”起来

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已有博物馆4721家。2003年12月,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博物馆宣传展示和社会服务工作的通知》;2008年1月,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2017年,全国各类文物机构共举办陈列展览26045场,接待观众超过11亿人次。其中,博物馆接待观众9.7亿人次。博物馆从改革开放之初的有限开放,到如今大部分免费向公众服务,成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基础支撑和亮点。

2006年,国务院批准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文化遗产日”(2017年起扩展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家文物局于2009年创设主场城市活动,至今已连续举办10届,成为公众参与和共享文化遗产的重要平台。连续举办国家文物局文化遗产公开课,通过网络直播共享,促进青少年传承教育。按照“让文物‘活’起来”的指示,由中宣部指导、国家文物局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推出的《如果国宝会说话》等节目,以创新的表达方式,在公众尤其是青少年群体中引发了文博热潮。

2016年初,《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大力发展文博创意产业。2016年5月,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推动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文化文物单位发掘馆藏文化资源,开发文化创意产品。2016年10月,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促进文物合理利用的若干意见》,提出扩大文物资源社会开放度、促进馆际交流提高藏品利用率、加强革命文物展示利用、创新利用方式、落实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政策等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6项举措,切实让文物“活”起来。如今,全国涌现了一大批积极推动文博创意产业发展的单位和机构。2016年11月,国家文物局公布了全国首批共92家博物馆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名单。

国际文化遗产领域的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

1985年11月,中国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如今,我国世界遗产数量已达53项,位列世界第二位。尤其是2014年6月,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联合申报的“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这是中国首个跨国合作、成功申遗的标志性成果。

文物进出境展览作为丰富国家文化外交的“金色名片”,不断亮相各大重要国际场合。仅2013年以来,中国文物出境展览已累计举行250多场,文物入境展览130多场。习近平主席对“一带一路”人文交流作指示、致贺信10余次,出席文物国际合作活动和考察丝绸之路文化遗产20余次,向世界推介中华文化、展示文化自信。

从1993年响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呼吁参与援助柬埔寨吴哥遗址修复国际行动开始,中国援外文物工程和相关工作者不断走出国门。如今,中国文物援外和联合考古项目已初具规模、初见成效。其中,历史古迹保护修复覆盖6个国家8个项目,联合考古合作覆盖12个国家15个项目,为“一带一路”文化建设提供了坚实支撑。

1989年,中国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1997年国务院批复加入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非法出口文物公约》。截至目前,中国与20多个国家签署关于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化财产双边协定。1998年,国家文物局索回被犯罪分子盗掘并走私到英国的中国文物3000多件(套);2001年至2017年,分别从美国、加拿大、瑞典、法国、丹麦等国索回或回流10余批文物。

责任编辑:王漓鹂(QF0015)作者:刘修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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