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7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进行一审。条例草案根据本市非遗项目的存在现状,分别规定相应保护措施。并进一步明确了代表性传承人的权利及义务,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并拒不改正的,可被取消资格。此外,曲艺、杂技等非遗项目或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据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富莹介绍,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已普查非遗资源12000余项,有11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26个项目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02人。4个非遗项目单位列为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