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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鼓励文化文物单位开发文创产品

2018-06-08 08:28

为深入发掘激活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日前,北京市文化局等8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动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目前北京市已确定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共计25家。北京市鼓励试点单位在确保公益目标、保护好国家文物、做强主业的前提下,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3种方式,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文创产品开发取得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按规定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可用于加强公益文化服务、藏品征集、继续投入文创产品开发、对符合规定的人员予以绩效奖励。其中,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试点单位可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70%及以上奖励开发工作人员。

责任编辑:王漓鹂(QF0015)作者:魏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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