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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书 :解放双手与双眼

2018-05-25 10:33 人民日报海外版

来源标题:听书 :解放双手与双眼

懒人听书、喜马拉雅FM、有声小说大全、听书宝……曾几何时,有声书阅读(以下简称“听书”)居然成为我们身边一股阅读潮流,逐渐被大众所接受、认可。

4月中旬,以“新时代·新阅读·新向往”为主题的第四届中国数字阅读大会在杭州举办。据大会发布的《2017年度中国数字阅读白皮书》显示,2017年,以音频为主要传播载体的知识付费服务发展迅速,成为行业增长点,贡献了约10亿元的收入规模,成为推动市场增长的中坚力量,而有声书阅读市场2017年的市场规模达到40.6亿元,增长率为39.7%。

说到“听书”,我们会想起过去在书场或者广播上听评书,那是识字率不高或图书不普及时的现象。如今我们说的“听书”,指一种一人或多人依据文稿并借助不同声音表情和录音格式录制的图书作品,它是现代人的一种读书选择。据尼尔森英国书类和消费调查显示,过去4年,全球有声书每年都有两位数的增长,它或者会成为全球出版业未来几年的发展核心。

“听书热”接受还是排斥

“我最早关注到听书其实是从自己家老人开始的。老人由于眼睛的问题所以选择了听书,比如在网上听名著等。当时我意识到听书可能会是一个产业,但没想到它的发展这么快,各大门户网站、各大出版社都开始布局听书产业,现在听书俨然变成了一个必然了。但我不太接受,还是喜欢读纸质图书。”一位出版社的工作人员这样说。

“我很喜欢听书,每天从起床到上班有一个半小时的时间,我在上班的路上就可以听1个小时左右,大约一周就可以听完一本图书,对于我来说是一种很好的学习方式。”某位听书爱好者说。

据第十五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成果显示,2017年,我国有两成以上的国民有听书习惯。其中,成年国民的听书率为22.8%,较2016年的平均水平(17.0%)提高了5.8个百分点。其中选择“移动有声APP平台”听书的国民比率比上年增加了3.9%,选择通过广播听书的比例比2016年的8.4%下降了1%,选择通过“微信语音推送”听书的比例比2016年的3.6%增长了1.7%。

听书市场的壮大,本质上是和我国生产力及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分不开的。民众的物质生活丰富了之后,精神需求自然也会提升,大家开始更多地接受适合当下生活方式与阅读需求的结合。

知乎出版业务负责人黄涛说,听书这种方式对于环境、时间的要求都比较灵活,读者可以选择自己合适的时间与节奏去听,随心所欲,解放双手。我们观察到了用户对于有声读物需求和接受度的上升,所以今年初知乎就推出了有声书。“知乎·读书会”是我们推出的会员服务,我们邀请数百位行业大咖作为领读人,以音频形式解读经典书籍,同时搭配数百本严选电子书、知乎原创书免费阅读等权益。我们希望为会员提供从听到读、再到独立思考的成长体验。

听书读书互补还是有别

虽然“听书”目前具备了一定的市场规模,但现阶段市场上优质、精良的听书产品还是比较缺乏。对于听书与读书的关系,行业内的人士怎样看待呢?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社长、总编辑刘海涛说:“我认为听书的出现是科技发展的必然,而且是内容制作方不可忽视、必须涉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市场和领域,但是在内容选取和制作过程方面是有门槛的。读书与听书相互关联又相互区别:第一是获取知识的介质不同,知识的记载方式是通过介质来实现的,读书是纸质介质,而听书是随着科技的发展才出现的,通过声音的方式来获取信息,获取知识;第二是体验感不同,读书更多是一种深层次的阅读,而听书容易流于碎片化。对于一本图书来说,完全靠听,如果音频的制作又仅仅只是朗读的话,我觉得阅读的体验感肯定不如读书,除非将来听书的制作很精良。目前的年轻人接受听书类的产品可能会更快一些,但是更多的人还是陶醉于手捧一本书,闻着墨香,翻着书的感觉,所以两者获取知识的愉悦感、体验感差别不小。”

在读书的过程中,纸张上的文字带给读者更多遐想与思考的空间。看书时,当我们的眼睛定格在某一段文字上时,此时我们是需要沉思的;而对于目前市场上的听书产品来说,往往是一听而过,即使反复听也未必会有感觉。并且听书时阅读节奏是被别人牵着走,如果碰上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声音和表达方式,体验不会很好。所以听书类产品还需更多的打磨以及精良的制作。

知乎出版业务负责人黄涛认为:听书和读书应该是互补、共存的一种状态,因为本质上都是为阅读和知识的传递服务的。首先,听书也是阅读的一种方式,出于用户对不同时间、阅读场景和内容深度做出不同的选择;其次,从听书这个过程来说,我们认为听书加入了人的声音,也就具有了语气、停顿这些从纯文字书籍上难以表现出的对读者理解内容的引导,避免了纯文字的枯燥无味。

声音版权保护更要开发

民众不同的阅读需求需要多样化的载体形式来满足,声音产品是目前被广泛使用的新形式之一。

相对于纸质图书的版权来说,声音产品拥有更加复杂的版权。声音版权是独立于出版社与作者签约的独家出版权之外的。一个出版社出版了某位作者的图书,但并不代表拥有其作品的声音改编权,这需要出版社与作者单独签约。

拿到了声音改编权,由于制作技术成本等方面的原因,出版社通常会交与第三方合作平台去制作,此时又涉及到了朗读者的声音版权以及音频制作方的版权。

作为国家级“数字影音互动科技与标准重点实验室”牵头单位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社长、总编辑刘海涛说:“我们出版社牵头成立了国家级的重点实验室,我们拥有自己的技术,拥有自己的声音专利,可以为精良的听书制作提供技术支持。”

他建议,第一,希望国家尽快地修改和完善著作权法;第二,希望国家在声音方面的科研工作要加大投入,让我们自己的声音在自己的通道上跑,形成我们自己的声音标准,这样才能使我们国家的声音产品形成一个合力。另外,对声音的版权保护还是要加强,在保护的同时更要开发。

责任编辑:王漓鹂(QF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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