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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老旧厂房 拓展文化空间

2018-04-09 08:55 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4月8日电  (记者魏薇)日前,北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将破除诸多掣肘因素和发展瓶颈,为老旧厂房“松绑”,向市场释放政策利好。

据介绍,《意见》是北京市首个保护利用老旧厂房的专项政策,制定了6条重点政策条款,特别是提出了5年过渡期政策,通过“允许临时变更建筑使用功能”来解决改造建设“审批难”问题,并明确了有关申报办理程序。老旧厂房产权单位,或经产权单位授权且取得5年及以上经营权限的运营主体,先编制《项目保护利用综合方案》,提交保护利用申请,经评估后报北京市文创产业主管部门备案,项目所在区就可以对合格项目出具允许临时变更建筑使用功能的认定意见。

此外,《意见》还明确要加大对保护利用项目以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厂房保护利用,对于符合支持条件的保护利用项目,可从北京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中安排资金补贴。

据介绍,《北京市多厅影院建设补贴管理办法》就规定,利用老旧厂房改建影院达3个以上影厅平均座位不少于80个、单厅的座位数不少于70个、年票房收入200万元以上,对于符合条件的放映厅每厅补贴100万元,补贴力度比较高。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可以在每年7月份向相关部门进行申报。

截至去年11月,北京全市各区已腾退老旧工业厂房242个,总占地面积2517万平方米,其中待保护改造利用的老旧厂房占总数的七成。

责任编辑:张静(QC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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