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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发文严控片酬分配机制

2017-09-05 08:19 北京商报

来源标题:五部委发文严控片酬分配机制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人保部五部委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内容包括加强电视剧创作规划、加强电视剧剧本扶持、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电视剧投入分配机制、规范电视剧收视调查和管理、统筹电视剧及网络剧管理、支持优秀电视剧“走出去”等14项内容。

为促进电视剧产业的繁荣发展,《通知》指出,要加强电视剧创作规划以及对电视剧剧本的扶持,支持优秀电视剧“走出去”人才培养,通过实施电视剧编剧培训计划、建立国际合作人才培养机制等措施,形成适应电视剧发展、门类齐全的专业化队伍,提升电视剧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与此同时保障电视剧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权益。财政投入上,在明晰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基础上,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完善投入机制。

面对当前电视剧市场存在的收视率造假等一系列行业乱象,《通知》也提出了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要求。如针对明星天价片酬,《通知》指出要充分尊重和鼓励原创,在投入和分配上体现创意和知识的价值。行业组织出台电视剧成本配置比例指导意见,引导制作企业合理安排电视剧投入成本结构,优化片酬分配机制,严禁播出机构以明星为惟一议价标准。

“原来有一部分电视剧在一段时间比较偏重于以指定的明星来制作或购买影视剧,这种做法也抬高了明星的身价,《通知》提出对片酬分配机制的优化,今后也会影响到电视台等平台对电视剧的采购及制作,如前期合作时加强对电视剧内容及其他综合因素的考量,电视剧制片方也会减少对明星片酬的支付。”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表示。

在规范收视调查活动和管理上,《通知》要求,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收视率造假行为,不得将收视率作为购片价格惟一依据,不得以收视率作为评价电视剧优劣和对员工进行奖惩的惟一标准,与此同时,推动收视调查体系的完善。

“但这并不意味着收视率不重要。”陈少峰强调,“收视率仍然是市场化的重要指标,然而,也不能将收视率作为惟一的评估标准。”

按照媒体融合的总体思路,《通知》还提出对电视剧、网络剧实行同一标准进行管理,鼓励优秀电视剧制作机构投入网络剧制作以及各视听节目网站投资制作、购买、播出优质国产电视剧的同时,也加强对网上播出影视剧行为的规范,未取得新闻出版广电部门颁发许可证的影视剧一律不得上网播放。

陈少峰表示,网络剧近几年发展速度很快,这使得一些过度娱乐化以及低俗化的内容也在不断涌现,加强对网络剧的监管也是必然的。而随着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无论是网络剧还是电视剧市场都将得到进一步的规范,但与此同时,竞争也将更为激烈,那些在制作、内容等各方面具有综合竞争力的剧目也将脱颖而出。

另外,针对支持优秀电视剧“走出去”,《通知》明确,积极开展影视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电视剧国际合作合拍,打造“电视中国剧场”品牌,促进优秀电视剧和相关影视机构“走出去”,提升中国电视剧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完善电视剧出口激励机制,加大对电视剧出口扶持奖励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国产电视剧版权购买、译制、国际版本制作等环节给予支持。每年有计划地组织制作机构参加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影视节,设立展台并举办节目推介活动。加强公共信息服务,为电视剧“走出去”提供重点国别投资与贸易信息,为影视机构了解海外市场提供帮助。支持有条件的各类实施主体通过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开办中国影视节目播出频道、时段,在境外兴办实体,建立海外制作和传播平台。

责任编辑:张嘉玉(QC0006)作者:卢扬 邓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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