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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场所调整著作权使用费需报批

2017-08-17 08:25 北京商报

来源标题:卡拉OK场所调整著作权使用费需报批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近日颁布《歌舞娱乐场所卡拉OK著作权使用收费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承担版权许可收费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音集协官网公布的本地区当年价格政策,如因装修、停业、包房数量变更等需要下调价格或增加优惠额度的特殊情况,必须将场所提供的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材料上报,未经批准,不能私自下调价格或增加优惠额度签约收费。而该《规范》的出台,也意味着卡拉OK场所著作权使用的监管开始收紧。

据音集协发布的《关于2017年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取标准的公告》数据显示,北京、上海两地的收费标准最高,每个终端每天收费11元;浙江、天津、广东地区每个终端每天收费10元;其余地区的收费标准都在10元以下,最低收费标准为每个终端每天8元。事实上,音集协设立的初衷是为了推进国内KTV付费版权的建立,但国内音乐版权的建设仍在起步阶段,再加上与版权相关立法尚不完善,导致音集协在推进工作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

有KTV从业者表示,其实音集协每年都会发布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取标准,却没有真正被落实,市场中的大部分KTV并不是按照已有的标准缴纳著作权使用费,而是与音集协委托代收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机构天合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协商收费金额,一年缴纳一次,此次音集协颁发《规范》,就是为了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规范歌舞娱乐场所卡拉OK著作权许可收费行为。

与此同时,《规范》还针对承担版权许可收费的工作人员做出规定,不仅要求持证上岗,更列举了版权工作人员禁止违规开展版权许可服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私下与场所达成许可合同;虚报、瞒报、谎报场所信息,如包房数量、营业天数等;采用其他方式,在共管账户之外收取版权使用费,如现金方式;私下委托其他机构代收版权使用费等。

糖潮KTV创始人杨虎对此表示,若想让《规范》在市场中得以推进,除了要对承担版权许可收费工作人员的行为做出约束,音集协还需细化《规范》的实施内容,以便KTV行业人员了解《规范》的监管范围。例如,《规范》中列明在音集协官网公布的本地区当年价格政策下,如因装修、停业、包房数量变更等需要下调价格或增加优惠额度的特殊情况,必须将场所提供的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材料上报。

在此情形下,音集协需指明具体的书面证明材料类型,才能让KTV从业者高效地配合工作,“国内音乐市场对于版权越来越重视,卡拉OK场所著作权监管收紧也可以预见,但想让有关规定落到实处,相关部门对于政策的解读还需进一步细化”。

责任编辑:张嘉玉(QC0006)作者:卢扬 王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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