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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网络暴力不能止于口诛笔伐

2017-08-15 09:35 南京日报

来源标题:制止网络暴力不能止于口诛笔伐

这两天有个小伙子比窦娥还冤!

12日,一条“南京南站小女孩被猥亵”的新闻全网刷屏,引发广泛关注。14日上午,南京铁路警方公布最新进展,涉事男子已被抓获,警方将依法严肃处理。事件至此告一段落,然而警方虽然抓对了人,网友却“抓”错了人。就读于哈理工的大四学生李炳鑫无辜背锅,被误认为是当事人而遭人肉搜索、口诛笔伐,沦为一场网络暴力狂欢的受害者。

在题为《如果没在媒体工作,我这辈子都洗不清猥亵儿童的罪名了》的文章中,李炳鑫用诙谐调侃的语调讲述了事件经过。事实也确实像他说的那样,如果他不是媒体人,如果没有公司给他撑腰,如果他不具备超出一般人的文字功底和媒介素养,那他这个锅就背定了。就算警方抓到了正主又如何,网络谣言还在发酵,不是所有人都知道真相,“哈理工李炳鑫是变态”将恒久流传。直到现在,李炳鑫还不停接到亲朋好友的微信,网友的狂欢落幕,他的倒霉还在继续,这就是网络暴力的威力与伤害。

尽管如此,李炳鑫的做法仍堪称应对网络暴力的经典示范,那就是面对键盘侠和网络暴力,不慌不躁,理智坚决地怼回去!同时善用各种媒体平台渠道,用事实说话,用证据说话,用自己的努力去实现邪不胜正。

当然,李炳鑫毕竟只是特例,他做到的普通网友未必能做到。因此在与网络暴力的战斗中,个体努力只是一方面,平台监管和法律惩戒才是最坚实的后盾。这次事件中,一位“大V”对谣言的传播扩散起到关键作用,其未经任何调查核实,就转发了“李炳鑫是当事人”的消息。当李炳鑫主动联系“大V”辟谣时,他非但没有任何沟通的意愿,反而冷漠地回了一个笑脸,然后为自己上了热搜沾沾自喜。我们很难相信其目的是真相和正义,相反,“蹭热点,博出位,变网红”才更接近事实。

近年来,微博微信启动了一些谣言预防机制,实际效果并不尽如人意。不论当事人是不是李炳鑫,在没有证据、警方没有定性的情况下,指名道姓揭人隐私的帖子就不应传播扩散开来。水落石出后,微博对该“大V”做出了禁言30天、禁被关注30天的处罚,也只是亡羊补牢。2013年,两高公布关于网络谣言的司法解释,诽谤信息被转发500次以上属情节严重,可追究刑责;但同时指出,行外人“非故意”的不属诽谤罪。那么,该“大V”在明知转发信息未必是真相,且拒绝核实的情况下,算不算“故意”?其微博转发远远超出500次了,该不该被追责?显然,该司法解释仍需进一步细化,并在实践中做出探索,不能让“依法惩戒”只停留在纸面之上。

面对网络暴力,被冠以“黑锅哥”绰号的李炳鑫坚决怼了回去,而在平台和法律上,怼的力度却远远不够。由于我国诽谤罪一般是“不告不理”,在此建议“黑锅哥”将“大V”诉上法庭,不论最终能否胜诉,对反网络暴力而言都是巨大的进步!

责任编辑:孙梦圆(QZ0004)作者:刘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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