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限制到有序开放,外资进入北京演出娱乐市场的门槛正变得越来越低。7月11日,国务院批复北京市人民政府及商务部,同意在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期内继续深化改革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原则同意《深化改革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深化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深化试点工作方案》的内容,在文化教育服务领域,将允许外商在特定区域投资音像制品制作业务(限于在北京国家音乐产业基地、中国北京出版创意产业园区、北京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内开展合作,中方应掌握经营主导权和内容终审权);选择文化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允许外商投资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娱乐场所,不设投资比例限制。
“进一步开放外商对娱乐场所的投资和经营表明了北京在文化服务领域的开放姿态,不仅能丰富、活跃北京演出娱乐市场内容,对于北京演出娱乐行业的国际化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随着演出娱乐产业投资的稳步放开,整个行业的发展有望实现新的增长,国内相关企业未来也或将增强与外资的合作。”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对此表示。
回顾以往的政策内容,自2015年5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北京市开展为期三年的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以来,《深化试点工作方案》并非北京市首次对外商进入演出娱乐场所经营打开限制。此前公布的《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中就提出,将推进文化教育等服务业领域的有序开放,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鼓励国内外著名文化创意、制作、经纪、营销机构与北京市文化企业合资合作;选择文化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允许外商投资者独资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在北京市市域范围内提供服务。
一系列的开放政策也让北京演出娱乐行业的发展在近两年取得了显著成效,仅演出市场而言,北京市演出行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北京市演出市场规模再次扩大,票房收入突破17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对于现有的、本土的演出单位来说,外资的进入既是竞争也是机遇。”魏鹏举表示,“对于外资而言,北京在文化消费、对外文化贸易、文化企业竞争力等多项指标方面,在全国均处于领先地位,加上北京近几年在文化服务领域相对开放的政策内容,这些均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强外资企业对北京演出娱乐市场发展前景的信心,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政策开放的作用在短期内是有限的,外商也会在一定时期内对此秉持一个观望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