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5月31日通报,人送外号“宋大嘴”的宋祖德又被告了,原告是被宋祖德指“非法同居”的林心如与霍建华。二人此次提出的诉讼请求可用“斩草除根”来形容,除了总共300万的赔偿和删帖道歉等措施外,还要求对宋祖德的微信直接进行删号处理。
霍建华与林心如诉称,新浪微博实名认证账号“宋祖德”于2017年5月22日发布了一篇标题为《霍建华与林心如竟然没有领结婚证!》的头条文章,这一微博文章引起了不明真相的媒体及网络用户转载、热议,截至二原告发现此事之时,该文章的阅读量已经达到18万之多。
二原告称,其已于2016年依法办理结婚手续,被告宋祖德所发布的微博内容与事实不符,构成诽谤,致使二原告遭到了公众的质疑和误解,其形象价值也随之遭到贬损,已经影响了二原告正常工作和生活。被告宋祖德行为降低了二原告的社会评价,侵犯二原告的名誉权。新浪微博账号“宋祖德”长期以发布恶意诋毁知名人士的话题为主要内容,开通“微博问答”,收取费用,并借微博推广其相关电影等产品,有明确的经济目的。
林霍二人请求法院分别判令微梦创科公司对新浪微博账号“宋祖德”进行注销处理;并立即断开其于2016年7月29日所发布“林心如的真实年龄——音频”微博的链接;判令宋祖德在全国公开发行报纸向二原告公开赔礼道歉,致歉内容应包含本案民事判决书的主要内容,致歉持续时间不少于90日;判令宋祖德向二原告分别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万元及经济损失100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了解,宋祖德其人素以口无遮拦著称,此前曾屡次被各路名人告上法庭并多以败诉告终,此次被告之前还曾调侃“已经收了99张律师函,哪位再给我凑个整”。惹事的微博发出后,宋祖德曾经于5月24日发布微博“更正”,称林霍二人身为台湾居民没有结婚证是正常的,并向二人“道歉”,不过显然其并没有得到当事人的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