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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立法有新突破

2017-03-06 08:26 中国文化报

来源标题: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发布会透露 文化立法有新突破

3月4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副秘书长、大会发言人傅莹就大会议程、人大工作、文化立法等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傅莹在会上通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3月5日上午开幕,3月15日上午闭幕,共有11项议程。除了例行要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报告之外,还包括审议民法总则草案和3个有关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议案。3月15日上午大会闭幕会结束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将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15名中外记者就民法总则草案特点与意义、文化立法新进展、环境治理执法情况、中美关系、公民信息安全保障等问题向发言人提问。

在回答关于文化立法进展及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出台意义的问题时,傅莹说,在我国历史上,每当经济进入一个繁盛的阶段之后,往往就会出现文化、艺术的大发展。“如今中国人均GDP已超过5万元,也接近了国际上中等收入的水平。现在大家也注意到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在不断上升。但在我们的法律体系中,文化类法律相比而言确实少一些。”傅莹指出,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大了在此方面的工作力度,2016年通过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电影产业促进法已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文化产业促进法和公共图书馆法正在制定,文物保护法、著作权法两部法律正准备修改。

傅莹表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出台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作为文化立法的一个突破,其着眼点在于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的文化权益,规范公益性和普惠性的文化建设和文化服务,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同时也欢迎社会力量参与。另外,这部法律重视推进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鼓励提高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效能。“目前,我国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差异较大,需要努力采取措施,使无论在城市还是乡村,公民都能够公平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基本文化服务,从而更好地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傅莹说。

责任编辑:张嘉玉(QC0006)作者:薛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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