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北京天安门》四易其稿(4)

2017-05-27 10:27 北京日报

打印 放大 缩小

来源标题:《我爱北京天安门》四易其稿

十年间没领过一分钱稿费

从1972年到现在,《我爱北京天安门》这首儿歌已传唱了近半个世纪。然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公开出版的歌谱中,两个作者的名字被署在了页面右下角最不起眼的角落里,甚至一些书刊中连他们的名字都没有署。差不多在十年的时间里,他们没领过一分钱稿费。

1972年4月23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努力发展社会主义的文艺创作》特刊,并且刊登了10首歌曲,其中便有这首《我爱北京天安门》。一个星期后,当年新闻电影制片厂摄制的《北京“五一”游园会》专题节目中,出现了孩子们伴随着这首歌曲欢快起舞的场面。再往后,几乎每个省市都在出版或转载这首歌曲,但是他们没有任何稿费,只有两本样书而已。有位老作曲家告诉金月苓:“如果当年有稿费的话,就凭这首歌,钱会多得不得了。”1980年,这首歌曲获得“第二届全国少年儿童文艺创作评奖(1954年至1979年)”二等奖,两人才领到一笔奖金:每人17.5元。直至两人先后加入了音著协,才陆续领取到一些稿费。

事实上,在《人民日报》刊登此歌曲后的几年,金月苓和金果临走上了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1977年底,金月苓考取了中央音乐学院作曲系,毕业之后,她选择进入中国唱片上海公司,成为一名普通的音乐编辑。她多年保持着每周创作一首歌曲的工作习惯,其中包括大量的儿歌。而金果临几乎完全告别了艺术创作,他走上了一条那个时代大多数普通人大都会选择的平凡道路:进农场工作5年,顶替父母回到工厂一干就是20多年,后来企业经营不善而破产,他又进入一家民营企业工作。

当一代又一代的孩子传唱着这首28字的儿歌时,金月苓和金果临并没有因为这首歌曲所拥有的知名度而享受特殊待遇,依旧平平淡淡地过日子,用金月苓的话说,人家不知道你是谁的时候,生活会显得特别平静和普通。(历史资料:北京日报图文数据库、北京晚报、北晚新视觉、新华社)

责任编辑:徐鑫鑫(QF0014)  作者:贾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