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世风雨也风流
北京画院,原名北京中国画院,是新中国第一个成立的专业画院。
北京画院美术馆
1956 年,著名画家叶恭绰和陈半丁共同提出“拟请专设研究中国画机构”的提案,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视。同年 6 月,国务院会议通过了文化部“北京与上海各成立一所中国画院”的报告和实施方案。
经过一年的时间筹备,1957 年5月14日,画院正式成立。周恩来总理及郭沫若、陆定一、沈雁冰等 300 余位文化界、美术界知名人士出席了成立大会。会上,周恩来总理曾风趣幽默地说:“我提出‘北京国画院’应该叫‘北京中国画院’,这是我的意见。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仅是一个提案,如你们不同意,我就改过来。”
1957年《人民日报》发表沈雁冰对画院建院的祝辞。千龙网记者 华欣欣摄
此后,北京中国画院的名字就这么确定了。画院的定位也按照周总理“画院是创作、研究、培养人才、发展我国美术事业、加强对外文化交流的学术机构”的指示践行。画院任命齐白石为名誉院长,叶恭绰任院长,陈半丁、于非闇、徐燕孙为副院长。
1965 年,画院增设油画、雕塑、版画等专业,“北京中国画院”更名为“北京画院”。随后,画院教学规模逐步扩大,聘请著名画家吴作人、李可染、李苦禅、黄永玉、张仃等多位艺术大师为院外画师。
1959年第一届业余进修班学员毕业合影。千龙网记者 华欣欣摄
1985 年迁入团结湖新址后,人才辈出,蒸蒸日上,弘扬了民族文化传统,促进了当代中国画创作和理论研究,也提高了中国画在国际画坛的地位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