攥着外汇券逛“友谊”(2)

2017-05-04 09:23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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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攥着外汇券逛“友谊”

淘换外汇券买紧俏货

一般老百姓真正逛上“友谊”,已是1980年代中期,这得益于改革开放的东风,也得益于一种特殊人民币凭证——外汇券。

改革开放后,来华公干、留学、旅游、做生意的外国人和华侨越来越多,为加强外汇管理,同时方便外籍人士能继续购买到紧缺商品,中国银行从1980年4月起发行外汇兑换券,外籍人士入境后将所持外币兑换成外汇券,专门用以在各大城市那些涉外商业服务部门消费,其中最主要的购物场所就是友谊商店。

渐渐地,有人从海外亲友那里得到一些外汇券,或者把手头外汇卖给国家,会返还一定数额的外汇券。在这种背景下,友谊商店开始有限制地向老百姓开放,外汇券则成为人们进入“友谊”的特殊通行证。

有老北京这样回忆第一次攥着外汇券逛友谊商店的情景:进去了以后就看,哎呦都是没见过的东西,反正咱们市面上的东西,好比穿的衣服吧,灰蓝黑,基本上男的女的一样,就是领子不一样。然后到那里边,真是琳琅满目。还有市民在友谊商店买了进口糖果招待来家作客的朋友,结果这些新鲜零食让客人们羡慕不已。告辞的时候,他给每人送了5块糖,大家都如获至宝。

一时间,谁能搞到点外汇券,到友谊商店置办电视、冰箱、自行车、缝纫机,买上两身时髦衣服,或者哪怕买不起什么大件,只是进去逛,都被视为特有面子的事。

全面改革开放的东风下,一直高高在上的友谊商店慢慢放下身段:1984年6月,友谊商店开始推出“夜市券”,晚上固定时段对国人凭券开放。那张跟粮票差不多大、油印着“夜市券”三个字的黄色纸片,和外汇券一样,一度成为“友谊”门口黄牛们倒买倒卖的对象。1989年底,友谊商店新年展销,凭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即可限时领取请柬。

“友谊商店不友谊”

对外宾来说,尽管能去“友谊”买东西,但总体上涉外购物场所还太少。有来京旅游的华侨抱怨:“到别的国家旅游,商人像苍蝇一样叮着你不放。可我们在北京拿着钱没地方花,花钱还要找门路。外宾、侨胞买凭票证供应的商品,只有到友谊商店。去王府井一个商场买东西,看到床单很好,每人要买十几条,但付钱时商店却一定要收布票,给他们看护照也不行,只好不买了。”(1980年12月23日,《北京日报》2版)

而更大的不满集中在服务态度上。1986年7月12日,《人民日报》刊出美籍华人陈香梅女士的批评文章《北京友谊商店不友谊》。文章写道:友谊商店服务之差是公认的,但因为只此一家,别无分号,大家只好忍气吞声出钱买罪受。到女装部买丝头巾,女店员爱理不理,几经请求,才一声不响把一盒头巾推到柜台上,就走开聊天了。到男装部买衬衫。衬衫有大中小,也有不同颜色,但店员说就只有这个,不买就算了,我们只好买了她拿出来的数件。陈香梅感慨:“没有竞争,就没有进步,北京应当多设立两三间友谊商店,服务员也该受些严格训练。”

“友谊商店不友谊”引发强烈社会反响,但显而易见,商业服务行业态度不好、服务质量低劣,在当时绝不是一家友谊商店的问题。在后续采访中,友谊商店当事营业员很委屈,她表示自己只是以国内的服务标准接待顾客,不知怎么就被批了。而友谊商店党委书记则感慨:“现在的状况就是这样:货我给你拿了,你要看我也摊开给你看了,但就是不冷不热,没有微笑,摆出一副‘后娘脸’,让你看着就难受,你还买不买呀?”记者得出结论:顾客成了受气“媳妇”,说明现行的商业体制非改革不可!

责任编辑:徐鑫鑫(QF0014)